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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1-28 23:48:40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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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满60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一、满60岁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职工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认定,只要其有证据表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建议平时应留心保存工资条等证据,可据此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时,若遇到企业拒不提供相关劳动信息、个人也难以提供相关信息的情况,社保机构有权对企业与职工间的用工关系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作出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残疾器械费用、交通费、误工费和护理费。职工可不同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因工受伤,被鉴定为四级伤残时,除可以享受上述待遇外,职工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的补助金为21个月的工资。

三、"未满60岁工作受伤是否被认定为工伤"

按规定,员工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依法领取工伤赔偿。但是,有些员工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还在工作,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因为退休员工继续工作会认定为劳务关系,那么可能会影响认定工伤。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受伤,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不过,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所以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并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这时候可以主张以下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

0、被扶养人生活费;

1

1、康复费;

1

2、护理费;

1

3、后续治疗费;

1

4、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即未达15年,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
因此,属于以上情况的,可以积极申请做工伤认定,主张工伤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四、超60岁工地干活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1、不可以认定工伤。

2、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
一般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另外,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这种情形则可以积极申请做工伤认定,主张工伤损害赔偿。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五、大学生在临时工期间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企业将责任推给临时工,有的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希望能够逃避义务,称该劳动者为临时工。很多个体工商户会招聘一些临时工从事一些临时性的工作,而临时工在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人身伤害的,出现人身伤害后要赔偿,那么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怎么拿赔偿?

六、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问题解析】
可以认定工伤。
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的伤即可算是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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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七、超龄农民工在承德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你提供的情况分析,可以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九、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认定工伤的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即劳动者应当提供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认定条件的证据,首先劳动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当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需要个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包括银行卡、工资条,用人单位发放的可以证明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胸卡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考勤记录,工作纪律,或者是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职工不需要提供上述全部材料,但至少必须提供一种材料,供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中,对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15条规定认定条

十、"60岁在工地做活头受伤,无养老保险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无解决退休手续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由在工作场所受伤的隶属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十一、已届退休年龄,但在工作中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一般已达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工作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过,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另外,已达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退休员工继续工作的,将按劳动关系处理,这种情形则可以积极申请做工伤认定,主张工伤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律师提示以上是“已满60周岁工作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相关补充1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相关补充2工伤认定以后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吗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之后,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而且受到法律的保护,为员工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依据和支持。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等。工伤认定书在进行工伤保险赔付的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在遇到纠纷时,时重要的证据依据。一般职工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公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分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

十二、《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年龄超过60岁,在单位打工受伤,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

一般情况,超过60岁在单位受伤,可选择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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