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公租房让住房不再孤岛

公租房让住房不再孤岛

来源:法否网 2025-11-23 18:33:11 5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公租房让住房不再孤岛
公租房让住房不再孤岛

一、"公租房是否可以住到老?"

您好,针对您的公租房能一直住吗,公租房可以住到老吗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为公租房远低于商场价的房钱,导致在现在的状况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请求公租房的条件也较为严格。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 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以上就是您的问题公租房能一直住吗问题的回复【法律条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二、房东锁门不让你住,租金怎么办?

若因承租人不按时交纳房租而导致出租人锁门的,双方都有过错,应由双方分摊房租。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合同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承租人拒绝向出租人交纳房租的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违约,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所拖欠的房屋租金。在发生纠纷后,出租人完全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前提下,其采取过激手段,擅自将门面外大门上锁,违反了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交付房屋并使房屋保持在可以使用状态的合同义务。因此对锁门之后的房租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三、房东锁门不让住,租金如何解决?

若因承租人不按时交纳房租而导致出租人锁门的,双方都有过错,应由双方分摊房租。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合同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承租人拒绝向出租人交纳房租的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违约,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所拖欠的房屋租金。在发生纠纷后,出租人完全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前提下,其采取过激手段,擅自将门面外大门上锁,违反了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交付房屋并使房屋保持在可以使用状态的合同义务。因此对锁门之后的房租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四、新房未交房能否住公租房?

可以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承租人在新房没交房前依然符合在本地无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条件,但在新房办理产权登记后就不再符合公租房条件,不可继续居住。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简称,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五、新房没有交房是否可以住公租房?

【问题解析】
可以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承租人在新房没交房前依然符合在本地无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条件,但在新房办理产权登记后就不再符合公租房条件,不可继续居住。
公租房是公共租赁住房的简称,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六、租房未到期房东不让住怎么办?

可以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诉讼。

1、确定租房合同没到期不退押金是否正确租房没到期不退押金行为首先就值得商榷,首先我们应该租房合同中对押金有什么样的具体约定,如果有押金的约定,那么就要合同来进行办理,违约责任有合同规定一方负责。

2、与房东协商退还押金租房合同没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如果没有合同规定的押金事宜,没有房屋财产的损失的话,那么房主如果押金不退换给你,建议可以进行必要的协商,跟房主说明退换押金的必要性,这是维权的第一步。

3、诉讼维权协商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你开始草拟一份诉状,用4k纸张即可。诉状写明具体的情况,然后交给房屋所在区域的,这样就会受理你的押金问题,进入诉讼阶段。

4、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你的诉状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会给你一个信息。告诉你开庭时间,开庭以后会先调解你们的纠葛,如果调解没有达成的话,那么就会进入审理阶段。

5、开庭以后,你把自己的房屋合同以及房屋租赁的一些证明,交给作为证据,这样一般情况下,会当庭做出判决。如果涉及一些证据问题,会在一星期内通知你。

6、最后说一句,租赁房屋的押金我国法律法规来说,如果合同有明确规定,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没有规定,那么会认为押金属于租房者,房主有侵占他人财产的问题,这样就可以要回押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农村孤儿没有住房,国家给盖房吗?

您好!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市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  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出具。凡持有《孤儿证》的孤儿,均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并按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程序办理。  孤儿申请书网。主要就是个人信息、申请理由。

八、房东不让看房租房时遇到的情况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有关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2、您租赁了房东的房屋,签了三年的租赁合同,那么在这三年期间,房东应该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

3、现在房东就带人来看房,如果影响到你们的租赁,那么你们可以告知房东不要在期间带人来看房。

4、都覅昂要求你们一年后搬走,如果是提前解除你们的合同,那么你可以《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主张房东违约,并且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装修费,如果你是经过对方同意的装修,可以带走的,那么你可以带走。不能带走的,如果你们有约定可以给予补偿,那么按照你们的约定的办理。

6、如果是合同到期,或者你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进行装修,那么这种情况下,不能主张赔偿。

7、如果你们经过房东同意装修,房东提前解除,那么可以主张部分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107条

九、农村危房改建如何规避农村政策限制?

同当地律师面谈确定 如果还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律师的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我会尽我所能的帮助你,为你依法维权。

十、"农村老人没有能力盖房怎么办?"

自己负责处理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门面租期未满房东有权利收回吗
租房子没签合同没有合同押金能退吗
租金的税怎么计算?租税如何报销?
长沙公租房租金怎么算?
公租房廉租房区别公租房和廉租房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租房让住房不再孤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房东去世房客该怎么要回房租

    2025-11-2313 人看过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公租房让住房不再孤岛

    2025-11-235 人看过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公租房廉租房区别公租房和廉租房

    2025-11-2312 人看过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租金的税怎么计算?租税如何报销?

    2025-11-235 人看过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门面租期未满房东有权利收回吗

    2025-11-2313 人看过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