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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1-10 05:28:22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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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

你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你好,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西方×饭店与×农场主签订购买火鸡合同,准备圣诞节食用,但×农场主,未能按期将所需火鸡交与西方×饭店(因为过了节,就不吃火鸡)故×饭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鸡愈期交货,只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可赔偿损失。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微违约不能解除合同。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二、合同解除条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规定的是约定解除权的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其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解除合同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如在合同中对合同的解除均约定了条件;最终均导致合同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后果。但立法者将前者放在合同的效力一章,而将后者放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章,可见二者的作用和价值并不相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

3、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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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四、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具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事由。
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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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五、"合同解除条款不存在时,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解析】
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条款的情况下,以下情形能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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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六、合同法解除条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有效吗附条件分类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相矛盾。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件成就时,原来的权利或义务即行解除,如所附条件不成就,则合同继续有效。特征条件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特征①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附条件合同②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③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④必须是合法的事实;⑤不得与合同相矛盾。如“若将此屋卖给丙,则租给你” 。条件①生效条件(延缓条件)限制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②解除条件(消灭条件)决定合同效力消灭的条件。效力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本条的规定,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解除条件的出现使该合同失去效力。注意事项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附条件合同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由于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或者终止的效力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即出现或不出现),并且所附条件事先是不确定的,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恶意地促成条件的成就或者阻止条件的成就(出现)。

七、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提出有效证明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提不出,将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法所规定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为准来界定“严重”。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是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注意,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对用人单位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无效。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成为职位均违反了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当然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有劳动者已被作出生效判决有罪的事实。

八、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1、违反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因隐匿、遗漏或不实告知足以影响保险人对危险的正确估计或保险费的计算者,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违反通知义务。当事人一方依合同规定负有通知义务而不为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通知外,无论是否有过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违反保证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违背保证条款的规定,他方当事人即可依此解除合同。

4、投保人违反保险费给付义务。给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其未如期给付,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必须在投保人复效请求期限届满后,方能解除合同。

5、退保。各国法律一般允许投保人中途退保。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保),但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吗?由于保险人的特殊地位,各国立法都规定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投保人有违法行为或重大的、特别规定的违约行为。我国保险法也沿袭了这个,通过立法的形式严格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此即《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令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但是,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法》同时规定在如下情况下,保险人有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别的权利,当然,作为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保险法》 第15条
[1]《保险法》 第16条

九、合同法中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

你好,你想咨询什么问题,建议面谈。

十、"合同解除协议与约定解除的区别法律适用的不同"

合同的解除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事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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