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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装修工程中商标侵权的行为可以起诉处理吗法律上的具体规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07:45:39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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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装修工程中商标侵权的行为可以起诉处理吗法律上的具体规
对一起装修工程中商标侵权的行为可以起诉处理吗法律上的具体规

一、装修工程中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是可以起诉处理的。如果在装修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商标侵权的行为的,那么拥有商标的所属人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的。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也可以在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的诉讼请求。

二、装修工程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起诉处理?

一、对一起装修工程中商标侵权的行为可以起诉处理吗?是可以起诉处理的。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二、认定商标侵权的程序是什么?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我国的公民或者是法人所拥有的商标权是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的,他人是不能以任何非法或者是不合理的手段来对他人所拥有的商标进行侵权的行为的。如果一旦出现了商标侵权的行为,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及时的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寻求解决方案。
对一起装修工程中商标侵权的行为可以起诉处理吗?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那么,什么是商标专用权呢?商标专用权如何取得呢?请下文了解。  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排他性的独占权,即法律赋予商标注册人拥有在核定的商品上垄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并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且不论该使用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1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以下方面  ①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②禁止权对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即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就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商标侵权行为”。而且不论该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③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定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即只有商标注册人才能将其注册商标用于核定的商品上,如用于核定商品的包装、广告、商品目录、说明书、发货单等,并且这种使用不会担心任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风险,即使其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近似,也不构成商标侵权,更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他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并且是在《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类别的商品上使用;  ④处置权;由于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私权,并具有财产权性质,所以商标注册人有处置权。并由处置权衍生出“许可使用权”、“转让权”、“投资权”、“质押权”等。  ⑤许可使用权利;商标注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⑥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  ⑦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⑧设立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  ⑨收益权;由于注册商标具有财产权的性质,所以注册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许可使用”、“转让”、“投资”等获得收益;  另外,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因而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2如何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  前面已讲到,《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经国家商标局依法定程序核准注册取得。即只有获得《商标注册证》后,才表明注册人所申请的商标核定商品上享有专用权。也就是说,商标专用权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依法定程序注册取得,其保护依据是建立避免混淆的基础上,即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以两商标是否产生混淆作为评价的标准。应当说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避免商标混淆是商标法的立法宗旨。 以上是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整理的关于商标专用权的相关法律常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如果你对商标专用权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浏览本网站的其他相关知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1]《商标法》 第三条

四、同种类诉讼标的能否同时起诉?

同种类的诉讼标的是可以一起起诉的,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标的相同的,或者是种类相同的,司法机关可以合并审理,具体的判决情况也应当诉讼标的合并后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五、行政罚则与商标侵权的关联性

专业分析
有。《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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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属于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包括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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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七、商标注册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请求损害赔偿吗?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八、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前禁令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侵权诉讼的诉前禁令的程序是怎么样这是为了更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制止侵权行为而作出的规定,一是,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措施;二是,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上述规定中,关于诉前禁令、财产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措施的,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积极意义,是立法上的进展。证据是决定案件的重要因素,权利人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准确、充分,直接关系到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也是计算损失赔偿的主要依据,起到切实维护商标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因此,收集证据是提出商标诉讼前非常重要的一步。首先,应提供证据证明商标权归属的权属证据。其次,诉讼所需要的证据,除了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产品样品或照片、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工商立案材料、处罚材料等侵权证据外,作为提出诉讼主张赔偿的原告,还要提交损害赔偿证据及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这将决定最后的赔偿金额。而为了确定侵权人和诉讼的管辖机关,原告还要提供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权属证据、侵权证据、损害赔偿证据、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都是提出诉讼的基本证据,因此这些方面的证据要注意收集。另外,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收集的证据及取证手段应合法,不能采取暴力、威胁、欺骗、引诱、收买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也不能提供虚假的、伪造的、无证明力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而为了确保证据的证明力,还要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而不能相互孤立的、相互矛盾,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证据的作用。

九、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处吗?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的法院管辖我们公司有权起诉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公司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  

3、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13条
[2]《商标法》 第52条

十一、商标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提起侵权之诉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中关于明确授权的认定,包括在许可合同中的明确授权和在合同之外另行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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