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基本情况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更新时间: 2020-06-30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3条第1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条文规定: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六)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2、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4、其他伪造检疫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二十七)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2、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5、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6、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