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样更改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样更改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9-08 18:49:57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样更改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样更改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更改?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

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更改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吗的相关信息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可以变更吗?

不可以。在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快变更抚养权的方法一般是双方协议变更。因为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会严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若是采取协议变更的方式,再不迁移孩子户口的情况下双方直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若需要办理迁移孩子户口,建议双方到迁入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咨询如何办理。若是采取诉讼变更的方式,则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修改或补充吗?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吗? 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 
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 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 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 还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  

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四、"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的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以上是对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吗的回答。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五、离婚协议书孩子能否变更抚养权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以上是对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吗的回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六、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孩子抚养权?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这就是融资是什么意思的解答

七、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抚养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八、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协议生效的条件,影响离婚协议书与公证机构受理吗?

公证不是抚养协议生效的条件,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公证程序》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法律依据《公证程序》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一) 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 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 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 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十一条
[1]《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1]《公证程序》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
[1]《公证法》 第十一条
[1]《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九、抚养权变换协议书如何写好?

委托专业人士起草 关于你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电话或当面询问。感谢你的询问!

十、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被抚养的子女在十周岁以下,虽然原来已经有过协议,或者经判决,但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是有效的。如果被抚养的子女已经在十周岁以上,须征得子女同意。甲方(男方)身份证号电话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电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被扶养人瞿,女,现年11岁,协议离婚时由女方抚养,后于年月日经过变更由男方抚养至今。现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之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本协议在尊重甲乙双方及被扶养人意见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二、双方协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女儿瞿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三、被扶养人瞿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1、抚养费从年1月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女方元作女儿瞿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依据(省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0955.46元年)。

2、十八周岁后如考入大学所产生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男、女方负责(由女方垫付后,凭实际产生的发票双方各承担一半)。

3、男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1、男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暑假或寒假(在不影响女儿生活、学习的情况下)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五、女儿从年至年月日一直由甲方抚养,产生抚养费万元,已由甲方承担,再不追究乙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将女儿送至甲方抚养费,甲方不仅有权追偿年至年月日期间产生的万抚养费,而且有权要求其支付后期的抚养及教育费。六、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甲方解决。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日期。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

十一、抚养权变换协议书和委托抚养权协议书的费用和公证是否适用?

《婚姻法》的限定,爸妈均有抚养娃儿的权利和义务。爸妈离婚后,娃儿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两方的情况或抚养本领发生较大变化,可提议变换娃儿抚养权的要求。变换娃儿抚养权通常先由两方商量确定,如商量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换。因此,离婚后的爸妈两方经商量一致对娃儿的抚养权进行变换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换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两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换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换抚养权隶属重大人身关系变换,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换抚养权协议》解决公证。

十二、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是否终止?
夫妻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规定
离婚协议书中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答案在离婚协议书中孩子
非婚生子女的界定是怎么样的?
什么是抚养费?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怎样更改协议书可以更改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