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公证员需要回避吗

公证员需要回避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2-27 08:39:01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公证员需要回避吗
公证员需要回避吗

一、公证员需要回避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治罪科刑。

二、公证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公证回避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遇到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应当避开或退出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工作。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三、"公证员离职回避规定"

公证员离职回避规定是是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申请回避的。当然了,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公证人员与公证的事项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情况之下,也是需要申请回避。

四、监护人需要做公证吗?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训练等有碍被监护人成长的,对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监护协议,公证处不能给予公证。一般来件,对于

五、公证员需要回避吗?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公证回避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遇到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应当避开或退出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工作。公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上述情形不仅适用于公证人员(包括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等),而且也适用于接触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在出现上述情形后,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

八、公证员助理在场解决赠与公证书的有效性。

决裂法,如果公证员无在场,助理无公证资格,能够要求撤销公证书。有问题能够电话询问我。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无证房屋买卖可以公证吗公证
打架后皮外伤派出所不处理怎么办?
证据不足刑事案件如何处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在我国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时需要归还吗恋爱期间
我国规定交通肇事逃跑的行为处罚是怎样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证员需要回避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