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的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发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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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二、资产侵占是否违法?法律是如何规定?
资产侵占违法。法律规定,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对行为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其中数额较大指的是2万元及以上。因此资产侵占违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三、欺诈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有何规定?
存在欺诈的合同,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四、"滥用出资人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规定"
滥用出资人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规定是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欺诈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六、公司欺诈合同能否生效?
如果是书面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生效后,篡改和造假的部分是无效的,仍按原合同执行。如果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篡改和造假,致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那么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七、征收补偿款被侵占,应如何主张?
你好!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分析后认为1、如果构成伤残,侵权职责诉讼数额较多,因为多出个精神损害赔偿金。
2、其他问题来电询问,产生纷争委托律师处置。对回答满意请采纳最佳答案!
八、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规定是什么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九、行为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分析
立法精神侵吞、窃取、骗取指的是通过别人不知晓的手段将本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主要表现为秘密的、不被人知的作为,所以说从行为表现上来看,贪污罪的犯罪表现与盗窃基本一致,一般多通过销毁帐册、涂改帐册、用假发票作帐的手段来达到窃取的目的,贪污罪非常典型的一点就是秘密,无论行为人用什么办法其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将财物不留下痕迹的据为己有。这也是与挪用类犯罪的主要区别。辩护技巧对于贪污罪来讲,这个部分不是主要的辩护点,一般的刑事律师只要明确一点那就是贪污罪行为的秘密性即可,另外就是如果占有的行为不是秘密的,是可以让别人知悉的,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等相应的挪用类犯罪,比较而言挪用类犯罪的量刑幅度要轻得多,这也是罪轻辩护的一种选择。
十、"法律对侵犯合法土地采取何种补偿措施?"
那时的土地征用适用60条的限定。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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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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