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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8-26 21:28:50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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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有哪些相关规定
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和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

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

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和范围

专业分析
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
第二,存在患者遭受人身损害的事实。
第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医疗行为与患者遭受人身损害的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三、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及分类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上分析该罪
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医务人员在我国被视为白衣天使,负有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国家对从医的主体、职业活动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以确保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以保证广大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他们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轻则可能造成就诊人员伤病不能及时救治,重则可能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甚至致人死亡,并严重破坏国家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而那些到医疗单位接受治疗、体检的就诊人员则是本罪直接的侵害对象。
其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即在对就诊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或者体检过程中,粗心大意,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履行医疗护理职责,因而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
其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医疗人员错误的诊断病情、开错处方、药师配错药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不及时抢救或工作中擅离职守,致使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等。并且本罪要求只有以上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害时,才能构成本罪。
《刑法》中没有对本罪中何谓“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提供判断的标准,而目前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存在着只要是属于医疗事故就构成本罪的错误做法,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医疗事故认定的性质和标准与本罪的认定都不同,并且医疗损害出现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所以不宜简单直接采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而应当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为参照依据,制定较为详细的评定标准更为合适,并且因为《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已经运作使用多年,其在司法实践活动中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都已得到检验,而以他为蓝本制定的标准会更易被人们掌握和使用。

四、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五、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六、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七、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八、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九、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医疗事故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九、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不可避免的问题,但对于我国也专门推出了针对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如果确定这起事故是因医院所造成的,那么就要按法律的规定赔偿受害者所有的损害,所以,出了事故不管是对于医护人员还是病人都必须要和平解决。

五、医疗事故责任的确定依据与比例划分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需要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

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

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六、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类

医院,责任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

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

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七、医疗事故责任划分常见的几种类型和认定途径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  需要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

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

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八、"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和划分责任等级"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一)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二)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四)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五)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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