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中可选择孩子归属"
如果离婚时配偶愿意抚养孩子的话,自己不要孩子是可以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依据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等先由父母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视情况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最终要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决定抚养权到底归谁,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决定自由和天性的尊重,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二、"如何判断女方是否仍然是独生子女?"
算。
从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三、再婚夫妇能否生育孩子
1、不可以,据再婚生育,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四、"再婚夫妻能否再生一个孩子"
不能再要了,再要是四孩子女。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3]《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四条
[2]《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条
[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五、孩子归女方可男方有生一个,孩子算不算独生子女?
离婚后,子女归对方,与别人再婚后又生子女的,不能算独生子女的。因为,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下面是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六、男方离婚有孩子女方是头一个孩子是否属于独生子女
1、离婚后,子女归对方,与别人再婚后又生子女的,不能算独生子女的。因为,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七、"一个女性朋友要两个小孩,男性2岁,女性4岁,如何处理?"
小孩由谁抚养的决定因素很多,主要是考虑哪个更适合小孩成长。但与哪一方的犯错职责无关系。
八、"男方父母对孩子使用家庭暴力,女方可以要求给男孩和女孩都应有的抚养权吗?"
你说的这些需要有证据证明,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
九、"女性能再生育吗?"
《婚姻法》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点三条规定,你应当不可以在生育一个小孩了
十、女方一个孩子,男方再婚前有一个孩子,孩子可以要吗?
再婚,还可以生小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 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建议您去咨询一下计生部门,看您家里的情况是否属于第一种,如果是,就可以再生一个了。十一、结合法律规定,女方还能要孩子吗?-
建议咨询计生办部门。
十二、女性能生不生孩子会影响离婚离婚后孩子归属问题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子女抚养意见》 第4条
[1]《子女抚养意见》 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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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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