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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怎样确定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7-27 23:54:44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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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怎样确定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怎样确定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律依据和管辖原则

专业分析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要求起诉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规定因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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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五条

二、人身损害赔偿管辖的确定及法律认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地和人身权损害发生的地以及被告人住所地来确定法院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又分为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发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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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管辖问题

专业分析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要求起诉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规定因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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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五条

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一般确定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应诉管辖。

3、依据我国民诉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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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

专业分析
诉讼时效,即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原告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的,法院进行依法审理;原告超出法律规定的时间起诉,若被告以诉讼时效已经超过法律规定时间为由提出抗辩,则原告失去了胜诉权,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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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侵权人所在地或受害人所在地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提示以上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怎样确定”问题的详细解答。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您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听律网专业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我们会安排专人与您联系。相关补充1人身损害赔偿金怎样确定如果侵权行为致使受害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金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为康复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受害人伤残的,赔偿金还应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相关补充2人身损害赔偿系数怎样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系数确定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8条

八、"怎样申请做伤情判定实效期?"

有意伤害案件就是隶属公安部门管,检察院负责经济案件以及渎职、贪污一类的案件。

九、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提示以上对“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有法律疑惑,马上免费在线咨询,您的法律疑问我们来解决。相关补充1相邻损害防免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1、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

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补充2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怎么认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要求受理。二、人身损害案件分类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

3、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的,应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

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致人损害,受害人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侵害人予以处理的,应告知其向公安部门申请解决。如果当事人对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依法诉至,或者对行政处罚和损害赔偿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一并诉至的,应按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5、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应予受理。

6、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诉至的,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诉至的,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无异议,或者虽然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也不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仅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7、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一般应由环境保护部门先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依法诉至,或者对行政处罚和损害赔偿的处理决定不服依法一并诉至的,应当按照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8、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领取了保险金后,又向人民要求侵害人赔偿经济损失的,应予受理。

9、订有劳动合同或虽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伤亡,劳动者本人及其亲属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而引起争议,应告知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依法诉到的,应予受理。

10、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结后,受害的以其伤势加重或者引起其他病变为由向人民的,应作新案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百零八条

十一、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法律分析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提示以上对“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还有疑惑未能得到解答,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您的专属律师取得联系吧。相关补充1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补充2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十二、人身损害赔偿再次判定的法律依据

你好,如另一方对判定不服,即可申请再次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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