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流程

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流程

来源:法否网 2025-07-27 03:58:04 2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流程
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流程

一、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途径

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

1、设立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

2、增资取得。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中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决议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及投资者按协议认购缴纳出资。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除出资者按出资协议缴纳出资外,还必须以公司股东会按程序作出有效增资决议为前提。《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二、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认定

股东资格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实质标准与形式标准两个。实质标准是指股东实际上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形式标准是指股东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经过了登记。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即取得了股东资格。具体来说

1、股东资格认定的实质标准股东的资格确认首先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或者继受取得股份或股权,也就是说股东与公司有实际上的投资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就股权归属问题发生了争议,《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的规定一方要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应当向法院证明具有下列事实之一第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后,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那么股东会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取消其股东资格。

2、股东资格认定的形式标准股东资格认定的第二个条件是,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被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第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第二、 股东的出资额;第三、 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要成为公司股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毕竟《公司法》中就成为公司股东作出了一些限制。由此,才会出现隐名股东和挂名股东。而作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说按照约定对公司足额出资,并且不能有抽逃出资或者瑕疵出资的情况。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解释(三)》 第23条
[2]《公司法解释(三)》 第二个条
[1]《公司法》 第32条

三、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包括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包括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和增资时的原始取得;

2、继受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能够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温馨提示】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四、"工商登记中未登记股东能否享有股东资格?"

认定具备股东资格,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实质要件即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或者通过合法方式受让股权;
形式要件包括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权认购书等对股东身份的确认。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2条、第23条,当事人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公司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当公司与投资人已经签订了《股权认购书》,投资人履行了股权认购书确定的出资义务或承担出资责任,则公司应当将该投资人登记为公司股东;
当然,如果公司与投资人签订《股权认购书》是公司的部分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并未得到全体股东同意,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那么《股权认购书》并没有生效,则投资人不能依据未生效的法律文件来获得股东资格。
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股东出资方式分为货币或实物(动产或不动产)、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资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22条
[2]《公司法》 第23条
[1]《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五、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性质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六、"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七、1."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2."如何获得公司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怎么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哪些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股东出资创办作为社团法人的公司,成为该法人成员,因而取得社员权。社员权是一种类型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社员权既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物权或债权,又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人格权或身份权。社员权谓之权利,其实更像一种资格或权限,其实质是团体中的成员依其在团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利益的权限。换言之,社员权有法律资格之外观而具法律权利之实质,其本质属性乃为新型之私法权利,而这种权利是与法律主体的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相并列的权利类型。

八、筹备入股公司,如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您好,股东身份身份的取得在登记手续上有两个比较关键的点。第一、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股东名册是股东资格确认的关键记载,是公司对股东身份认可的最主要已经。股东名册的记载,股东能够无需举证地在公司内部享有并主张股东权利。第二、工商登记。工商登记是股东身份对外的彰显的标志。股东能够以工商登记取得第三人对其身份的信任,并行使股东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实质性权利。因此,股东股权彰显应当经工商登记,但不是必须办理工商登记。股东身份取得的关键在于股东名册登记。当然,建议您在可以的情况下,尽量也进行工商登记。

九、"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方法如何获得公司股东资资格?"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三)、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股东出资创办作为社团法人的公司,成为该法人成员,因而取得社员权。社员权是一种类型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社员权既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物权或债权,又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人格权或身份权。社员权谓之权利,其实更像一种资格或权限,其实质是团体中的成员依其在团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利益的权限。换言之,社员权有法律资格之外观而具法律权利之实质,其本质属性乃为新型之私法权利,而这种权利是与法律主体的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相并列的权利类型。

十一、如何确认公司股东资格无效?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公司章程中可以设置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条款,对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约定其仅有权按照其实缴的出资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在其按章程约定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前,不享有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

2、建议在公司章程中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所谓“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公司章程可以设置“股东失权”条款,上述规定,需经催告程序及股东会决议程序解除股东资格,并应注意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权比例及排除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

十二、公司成立时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点规定

公司成立时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时点规定是必须是公司成立之初。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侵犯软件著作权法条规定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的?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找一个律师收费多少钱?
非职务发明判定标准
著作权属于财产权还是人身权有没有法律依据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流程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找一个律师收费多少钱?

    2025-12-1023 人看过

    一、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找一个律师收费多少钱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3、

  • 著作权属于财产权还是人身权有没有法律依据

    2025-12-1015 人看过

    一、著作权属于财产权还是人身权,有没有法律依据 著作权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是由这两种权利共同组成的,著作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能转让的只是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不具备转让条件,转让著作财产权的时候,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二、2023年著作财产权是否可以继承吗 专业分析著作权中的

  • 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的?

    2025-12-1033 人看过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的? 在我国,明文确定了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及文件有 1、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申请 2、申请需要提供申请表、软件权属归属证明,软件源代码,软件说明(软件使用手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申

  • 非职务发明判定标准

    2025-12-0916 人看过

    一、非职务发明判定标准是什么? 非职务发明判定标准是发明人不是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发明与工作任务无关的、没有利用单位的资源完成的发明等,存在上述情况下的发明都可以认定为非职务发明,其专利权属于发明人自身。二、职务发明创造解释规定了职务发明作品的归属了吗? 职务发明创造解释规定

  • 侵犯软件著作权法条规定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2025-12-0917 人看过

    一、侵犯软件著作权法条规定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存在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若给软件所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实际损失不能计算,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确认赔偿标准。二、侵犯著作权和侵犯知识产权是一样的吗,具体的规定是

  • 一、善意取得是否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有几种方式 善意取得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

  • 一、著作权不保护什么用,什么样的作品不被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

  • 一、蚌埠委托一个律师起诉大约多少钱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以下标准可作参考(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

  • 一、个人作品中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个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以及作者去世之后的50年内,属于视听作品的,视听作品的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永久受保护的。在法定保护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使用他人

  • 一、如何在网上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提出申请,填写变更信息,点击提交,流程编号,受理人员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人符合资格,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审查通过,完成变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

  • 一、侵害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侵害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的时候,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或者是擅自行使制作权人的专有的权利的行为,那么就属于侵害著作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著作权侵权损失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吗,具体是怎么规

  • 一、著作权邻接权到底都有多少区别2023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

  •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作品的发表和发行,那么发行权和发表权之间是否是一个意思?他们之间有怎样的区别?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律网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算版权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每次100元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费50元/件。二、著作权登记收费是按字数

  • 一、辽源委托一个律师起诉一般多少钱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的价格管理方式。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

  • 相信大家对于发表权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发表权是作者将其作品公开的权利。那么,什么又是发行权?发行权和发表权又有什么联系?今天,听律网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发表权和发行权的具体,希望大家可以从中知道这两者的联系和不同的地方有哪些。

  • 一、什么是著作权邻接权?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有以下这几点,分别是:第一,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即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除表演

  • 一、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是哪些,侵害著作权的 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举式的规定相结合,以灵

  • 一、怎么区分邻接权与著作权2023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

  • 一、什么是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区别吗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如下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则多为自然人。创作,是为思想和情感寻求形式的过程,是设计完成文学艺术形式的行为,是从构思到表达完成的过程。而构思主要是一种内心活动,所以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惟一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