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材料包括1、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2、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3、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变更企业的法人代表不是那么容易需要上级机关层层挑选确认才行。
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审议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等项目的变更。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增加注册资本
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在原有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的情况下,公司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缴足。。
3、原有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的出资。
4、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5、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请参阅《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减少注册资本
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需要登记吗?
1.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不需要变更登记。因为股份公司的设立登记和章程拟定只需要记载发起人的状况。而股份公司的股份的载体是股票。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因此,公司登记机关是不登记非发起人股东的。
2.《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3.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1]《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公司股东决议(主要载明更改领导班子产生程序或调整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不涉及改变公司领导班子产生程序、也不涉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
3、提交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不涉及改变公司领导班子产生程序、也不涉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不需要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4、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表;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换需要变换工商登记吗?
不需要。股份公司的设立登记和章程拟定只需要记载发起人的状况。因为股份公司的股份的载体是股票。当某个人拥有该股份公司股票的时候,他就是该公司的股东。而公司登记机关很难掌握到这些交易信息。所以,公司登记机关是不登记非发起人股东的。
九、"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2、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3、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十、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办理变更登记吗?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的股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三条
[1]《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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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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