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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19:54:53 5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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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是怎样的?

一、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首先,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

二、口头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法律有规定吗?

口头遗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是有效的

1、需要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订立,事后危急情况解除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订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遗嘱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和认定。

【问题解析】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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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四、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如何衡量口头遗嘱的效力?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立下口头遗嘱。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才可以。

3、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需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五、口头遗嘱的法律效力?

【问题解析】
认定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办法如下
遗嘱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口头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认定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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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有何不同?

遗嘱律师见证效力与公证遗嘱效力一、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立有,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二、就服务质量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服务一般优于公证遗嘱服务公证需要拿着起草好的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处没有起草遗嘱的业务和功能。 律师见证则无需事先写好遗嘱,律师可以凭其专业和经验帮当事人起草遗嘱,能有效避免歧义和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并提供遗嘱、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三、就费用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收费一般高于公证遗嘱的收费,这主要是由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法律专业化服务高于公证服务质量决定的。

七、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但继承法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于死亡之前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立的遗嘱也仍是无效的,而不能随其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有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于设立遗嘱后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原设立的遗嘱仍可有效,但其对原设立遗嘱变更或撤回的,遗嘱的变更或撤回无效。对于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建立在上述规定的构成要件基础之上的,涉及到具体的,应当严格遗嘱人的意愿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八、律师写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律师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要求该代书遗嘱必须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符合法律规定。律师代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律师遗嘱见证是一种法律适用。也就是说,律师对当事人请求见证的遗嘱,要依据有效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17条

九、叔叔在抢救手术中口头告知遗嘱是否有效?公证是否必要?遗嘱是否必须公证机关盖章?

《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只有公证遗嘱才会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必须有公证机关的盖章才生效,其它的遗嘱,虽然没有公证机关盖章,但只要符合继承法的要求,同样也是有效的。

十、口头遗嘱算数吗?口头遗嘱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口头遗嘱需遵循下列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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