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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否网 2024-12-21 02:27:53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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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法律上如何认定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怎样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请监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监察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如依据《行政监察法》第六条规定,“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等情况予以回复”,对实名举报没有回复的,举报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申请监察机关公开有关信息的,监察机关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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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行政监察法》 第六条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哪些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以及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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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

2.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3.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4.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5.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到自身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因此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但自己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

9.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

10.经申请,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其他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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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四、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

您好!你咨询的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律师告诉你①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处罚主要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拘留等。  ②对行政强制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强制分为三类一类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如强制隔离等;另一类是限制行使财产权的,如查封、扣押、冻结等;还有一类是强制执行的,如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等。  ③对行政不作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不作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行政相对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主体颁发许可证或执照,而后者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二是申请行政主体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三是认为行政主体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④对行政侵权,可以申请复议。如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等。  对于行政主体关于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处理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五、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以上是对于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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