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来源:法否网 2025-05-01 12:04:45 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一、在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3、科学发现。

4、智力活动的和方法。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6、动物和植物品种。等等。

六、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八)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七、"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形"

法律分析专利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第二,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第三,违反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第四,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第五,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第六,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第七,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第八,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第九,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的。同时法律规定了专利申请过程中修改专利文件的时候不能超出原来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律师提示以上是“专利无效有几种情形?”问题的详细解答。看完还有疑虑,直接点击咨询按钮,您身边的法律专家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相关补充1著作权限制有几种情形?著作权限制有下列形式

1、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强制许可。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3、法定许可。相关补充2哪些情形可以宣告专利无效?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二)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四)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引用法规
[1]《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3]《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4]《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5]《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6]《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7]《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8]《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
[9]《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10]《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五条
[11]《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1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八、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

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

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例如手帕扎成动物形态的外观设计。

7、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形,一种是自然物本身;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

8、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9、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10、文字和数字的字音、字义不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

11、与人机交互无关或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开关机过程中与人机交互和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电子屏幕壁纸、画面;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游戏界面。

十、专利权无效的几种情形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在实践中,以此理由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的比例也是最高的,而其中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又是最高,这次,专利法的修改涉及了专利新颖性的规定,提高了专利新颖性的要求。

6、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7、专利主题属于《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8、说明书没有足够充分地公开技术。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9、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的。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以上两条是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范围进行的要求。因为授权专利的前提是公开专利,这样才能促进社会技术进步。所以,法律只对已经公开的技术进行保护,对于没有公开的技术不予以保护。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自授权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人,需要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书,详细陈述各条权利无效的理由;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理由,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并且可以对权利要求书进行相应的修改。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二条
[1]《专利法》 第五条
[1]《专利法》 第九条
[1]《专利法》 第二十条
[1]《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1]《专利法》 第二十三条
[1]《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1]《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2]《专利法》 第二十七条
[1]《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专利申请人可以有几个人?
实用新型与发明主要有多少不同2023实用型与发明型
生产销售产品被告专利侵权如何证明没有使用这种专利?
专利进口优先权期限是什么?
发明专利权的起算时间专利权利的起算了专利法的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