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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诉讼构成要件有什么如何认定共同诉讼,有没

来源:法否网 2025-01-01 09:00:18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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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同诉讼构成要件有什么如何认定共同诉讼,有没
什么是共同诉讼构成要件有什么如何认定共同诉讼,有没

一、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认定共同诉讼?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
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2.诉讼标的须为共同。

3.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

4.在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二、共同诉讼的内涵是什么?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2人以上,因为同一或者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经过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如果原告是2人以上,为共同原告,所提诉讼为积极的共同诉讼;被告为2人以上的,为共同被告,所涉及的诉讼为消极的共同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各个诉讼主体是独立的,拥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诉讼请求,对自己的诉讼行为负责,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共同诉讼一般指具有共同诉讼标的多个当事人的诉讼合并审理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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