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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复审申诉期间执行的人事处理是否可以停止

来源:法否网 2025-06-30 12:35:23 2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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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复审申诉期间执行的人事处理是否可以停止
干部复审申诉期间执行的人事处理是否可以停止

一、干部复审申诉期间可以暂停执行人事处理吗?

1、在申诉期间,不得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六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六条

二、"再审受理能否申请暂停执行?"

法律分析
再审受理,不可以申请暂停执行。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三、民事调解书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有,在调解书认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以上是对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的回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四、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清算吗?

欠债不还,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上约定仲裁,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上没有约定,就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了。《仲裁法》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以上是对公司清算,经济补偿如何计算,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清算吗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4条
[2]《仲裁法》 第5条

五、取保候审与撤案的区别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检察院未批捕取保候审不一定要撤案,是否撤案还需要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检察院没有决定批准逮捕犯罪行为人,但是公安机关对行为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如果是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仍然无法收集到充足的犯罪证据,此时应当撤销案件。

六、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可以找关系改?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书,是有一定的格式和要求,有法律的依据,不能够找关系就可以改变或者撤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七、解决调解书与执行通知书混淆如何更好地解决房管局要求的执行通知书?

有关于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发到房管局的限定,我的回答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限定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奏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解决协助执行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八、"申请强制执行的主张时效有限制吗?"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组织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认同执行。外国仲裁组织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认同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做法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肯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时限期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议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议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认同和执行流程。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议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认同执行。仲裁组织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认同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九、"申请执行厅执行裁判书时间限制"

快的话半个月就有回复了。通常6个月,多跟执行法官联系,积极配合。

十、村民主任代表村委会去法庭后,无委托书不盖村委会章,调解书有效吗?

不是纷争,干嘛非得说是纷争呢,不要违背事实、违背法律,丧良心说话。村里当初给地的时候不明确吗?不明确就是怨村干部,政府能够作废之前的给。以后未经过村里,群众要怎样瞎折腾也不能律意义,经过村里也得按照法定方式进行。还是想想违法的是谁或者谁家吧

十一、申请人在公安人员的监督下已经干了检定,判定结论下来流程复杂吗,需要等多长时间

判定结论没出来,你能够去法医哪催一下,通常一个多月就会有。判定结论出来了,看是构成啥伤如果是轻微伤,就是通常的治安处罚,轻伤就要构成犯罪了,但是能够调解。具体请打电话吧询问吧。

十二、"如何解决取保候审中的法制问题?"

你好,关于遗产受益人的解答如下,希望能够帮到你。死者的遗产首先应该由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有权取得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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