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讨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是否重新计算起诉时间"
1、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后都是要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时间点是不一样的。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2、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3、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诉讼时效中断需要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后都要重新开始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的话,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时间点是在最后的6个月之内,但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这些行为几乎是发生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的,中断时间不受法律制度的约束。
三、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可以重新开始计算?
1、可以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民法典》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3、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四、"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点"
案件中断后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是存在特殊的情况的可以进行时间的延长,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要求,不要误以为时间上的是固定的,只只要自己的案件符合有关条例就可以进行时间上的操作,所以自己需要学会合理的处置。
五、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书面催收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送交主张权利的文书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二)信件和电文方式催收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银行扣息方式催收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
(四)报纸公告方式催收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六、诉讼时效中止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
1、讼时效中止,中断后都是要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时间点是不一样的。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2、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3、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七、"重新起算的诉讼时效因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断时效期为诉讼或程序终结之时"
诉讼时效对于每一起诉讼案都是至关重要的一项规定,也是最基本的一项规定,不在诉讼时效内的案件都将成为废纸,希望广大读者可以牢记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也希望小编整理的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八、诉讼时效中断如何重新计算?
可以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九、"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重新计算问题"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十、医疗纠纷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再次诉讼?
您好,撤诉后,如果纷争还无解决,能够再次诉讼。诉讼无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能够再次诉讼。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无新情况、新借口,六个月内诉讼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置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置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借口,六个月内又诉讼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限定不予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2]《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四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诉讼时效中断后将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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