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报工伤能否以工伤处理?
【问题解析】
没有报工伤,一般是不可以以工伤去处理的。职工或者职工所在的单位要申请工伤赔偿的,必须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因此单位需要及时申请工伤;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一方可以自行申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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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二、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如何申报?
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伤的办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导致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三、无劳动合同申请工伤的步骤
【问题解析】1、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2、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3、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4、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没参保由单位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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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四、"如何向外地工伤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工伤在外地报工伤应在该工伤事故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即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地区进行工伤申报。经过工伤鉴定程序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六、"如何处理工伤老板不给报工伤?"
一般情况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的资料包括如下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认定完成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在《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进行具体的赔偿。如果劳动者进行了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七、工伤报无,公司如何报工伤?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无证据证明不是工伤,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但是员工必须提供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以及首次诊断记录。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手续(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手续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手续。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手续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审核需要能够对意外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人、工会组织、医疗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判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限定执行。对依法获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工人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受举证职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八、公司工伤报工伤有哪些时间限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九、因公负伤,无结案证明或调解协议,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在经过劳动本领判定后能够得到工伤保险待遇。
十、员工出工伤如何计算赔偿?
工伤员工涉及本人工资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十一、工伤报了,单位不给报怎么办?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受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那么劳动者可以在受伤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1、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3、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4、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十二、矿工工伤自报需要准备什么?
可以自己申报工伤认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如何做到有伤必报?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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