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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出境的情形

来源:法否网 2025-10-06 01:50:50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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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出境的情形
禁止出境的情形

一、国家禁止入境规定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二、"禁止律师会见的三种情形法律规定"

【问题解析】
律师限制会见的三种情形: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3、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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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三、终生禁驾的情形可以解除嗎?

不能够。

四、软禁的定义和特点阻止与他人交往,不允许单独前出,是软禁的表现吗?

只能判定是软暴力,中国现有法律很难界定为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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