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确定和认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法律认定
【问题解析】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职工名册。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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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十六条
[1]《劳动法》 第十六条
四、事实劳动关系证据证明和法律认定
律师解答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职工名册。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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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十六条
[1]《劳动法》 第十六条
五、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确定
事实劳动关系应在事实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年之内进行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一、劳动仲裁争议案件有追诉期限吗?
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时效过期怎么办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超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法律中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几年
劳动争议中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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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六、"关于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的探讨"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七、"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换言之,“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筏畅摧堆诋瞪搓缺掸画未签订劳动合同;②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予终止或续签,但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为其支付劳动报酬(或是继续实际使用劳动者和为其继续实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者实际为或继续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实际领取或继续领取劳动报酬的情况。那么在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证明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事实上上存在劳动关系,无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rn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限定,需要以下三个要求,劳动关系成立rnrn1、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人地位;劳动者年满16岁,不到法定退休年纪,具有民事做法本领;rnrn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rnrn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n认定两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rn1、薪水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人薪水发放花名册)、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rn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资料;rn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聘请“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rn4、考勤记录;rn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n其中,
1、
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职责.
九、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总的来说,只要劳动者已经存在劳动行为,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者需要用到劳动合同却发现企业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作为劳动关系认定。关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吗,如何认定,大家明白了吗?十、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哪些条件?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5]12号)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则规定了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及举证责任: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1、、
3、、
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三、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必须要依靠劳动双方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劳动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才能够确认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对于法院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要考虑劳动双方是否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是否给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薪水,用人单位是否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这几个方面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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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2]《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十一、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证明它的存在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9、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法律认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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