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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能否滥用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来源:法否网 2025-05-26 01:43:06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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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能否滥用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民事主体能否滥用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一、民事主体能否滥用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界限,行使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为滥用民事权利。民法一方面鼓励权利主体正当地行使权利,另一方面为权利的行使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即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可构成侵权。当然,滥用民事权利和侵权二者不同,权利滥用的前提是有正当权利存在,且是权利行使或与权利行使有关的行为,侵权行为一般事先没有正当权利存在;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对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一定限制,通过限制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达到民事权利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平衡,而侵权责任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二条

二、"民法典什么情况下民事主体有权享有债权?"

【问题解析】

1、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的,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签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2、民事主体是实施民事法律活动的主体,而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是非常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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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三、民法典中的民事主体是否都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非法人组织是否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其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因此,民事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四、民法典中,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吗?

【问题解析】

1、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的,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签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2、民事主体是实施民事法律活动的主体,而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是非常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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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五、非法拘禁侵犯对象民事权利能力的定义、特征及适用

非法拘禁侵犯对象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身体自由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组成民事权利体系之一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之自然人均依法享受包括身体自由权在内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包括一切自然人(即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一种观点认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他人”,只是指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包括潜在的有意志活动能力的人在内,如幼儿、醉酒者和熟睡中的人。但不应包括完全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如婴儿、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六、自然人是否有民事权利能力

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出生时间

1、户籍证明2、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3、其他有关证明(如接生婆的证言)

2、自然人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充当特定民事主体的资格,法律只将其赋予符合特定条件的自然人,而不是赋予所有的自然人。授予特殊权利能力的标准有

1、国籍。例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2、年龄。例如,男性满22周岁之前,女性满20周岁之前,均不具有结婚的权利能力。

3、性别。例如,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得结婚。

3、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胎儿的父亲死亡,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份。此时,胎儿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相当。

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生理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终止。

1、生理死亡学理上判断生理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

2、生理死亡的推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3、生理死亡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受益人的。

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宣告死亡

1、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2、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但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5、死者利益的特殊保护对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著作权人身权等利益依然提供保护,这些法益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寻求救济。但是,死者的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顺序限制

1、原则上,仅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作为原告。

2、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

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享有全部民事权利和承担全部民事义务?

但可接受赠与,侵权则要由看护人承受职责 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手中的手续当面询问律师,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能够联系我。

八、"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民法总则中的规定"

1、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3、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4、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5、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6、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7、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8、物权的种类和,由法律规定。

9、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10、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1、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2、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13、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14、因他人没有法律,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15、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16、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17、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18、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19、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1、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22、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23、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24、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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