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复印件能办理工伤认定吗?
复印件是真实的,依然是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四、复印件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1、复印件是真实的,依然是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
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五、劳动合同复印件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问题解析】
凭借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也能去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提交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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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六、病例、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复印件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七、"如何拿到工伤认定复印件如何与单位协商处理"
不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向人社局提供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八、"如何使用单位复印件和单位证明代替工厂证明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要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弄不到,可以到工商部门打印一张机读资料或者自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企业登记信息。“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相应省市,输入企业名称查询即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A(一)工伤认定申请表;A(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A(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九、工伤判定书遗失能补办吗?
复印件不可代替原件。工伤判定有留底的,能够申请补发一份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复印件能办工伤认定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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