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吗?

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6-07 10:21:32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吗?
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界定与适用"

1、二等甲级医疗事故是否构成犯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无明文规定,因而医疗责任事故致残、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以下观点

2、第一种观点认为,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不应当另罪名,而应当适用刑法中现成的比较合适的罪名,理由是刑法中含了对严重医疗事故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符合刑法哪一条的规定就应按哪一条确定罪名和量型幅度。持这种观点的人,对于应适用哪个条文确定医疗事故的罪名,又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按刑法第397条定玩忽职守罪,有的主张刑法第233条定过失人罪,还有的主张按刑法第134条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3、第二种观点认为,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应当比照现有的刑法条文确定一个量刑幅度,至于罪外,则不能适用现有的刑法条文,而应确立一个罪名。在刑法修订中,我国学者一致认为应在刑法中增设医疗责任事故罪,认为该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责任事故中,严重不负责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伤病患者组织器官严重损伤、丧失劳动力、残废、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在,修订后的刑法采纳了这一建议,设立了医疗责任事故罪,有利于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生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您好,关于“医疗事故,医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一、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

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以上是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的回答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三、"医疗事故责任医生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四、医疗责任罪刑事责任及其法律规定。

医疗责任罪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刑法》第335条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救助人死亡的,就按照上述的标准来处罚,这里严重不负责任,指的是擅离职守等情况。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335条

五、医生在医疗事故中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六、重大医疗事故医生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

【问题解析】
重大医疗事故中,医生是要负刑事责任,由于医生的主观过失,导致患者死亡或者重伤的,医生要承担的不仅是民事责任,还可能被公安机关立案,按照医疗事故罪处理,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法律纠纷时,来听律网网即可找到专业的律师,解答你的疑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七、"医生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等甲级医疗事故是否构成犯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无明文规定,因而医疗责任事故致残、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以下观点第一种观点诊断,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不应当另罪名,而应当适用刑法中现成的比较合适的罪名,理由是刑法中含了对严重医疗事故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符合刑法哪一条的规定就应按哪一条确定罪名和量刑幅度。持这种观点的人,对于应适用哪个条文确定医疗事故的罪名,又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按刑法第397条定玩忽职守罪,有的主张刑法第233条定过失人罪,还有的主张按刑法第134条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二种观点认为,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应当比照现有的刑法条文确定一个量刑幅度,至于罪外,则不能适用现有的刑法条文,而应确立一个罪名。在刑法修订中,我国学者一致认为应在刑法中增设医疗责任事故罪,认为该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责任事故中,严重不负责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伤病患者组织器官严重损伤、丧失劳动力、残废、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在,修订后的刑法采纳了这一建议,设立了医疗责任事故罪,有利于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397条
[2]《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233条
[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134条

八、"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什么是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后,因为造成医疗事故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一般指《条例》第4条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刑法所讲的医务人员应当是指《条例》第55条规定的“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条例》 第4条
[1]《条例》 第55条

十一、"医疗事故中的医生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r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r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人身损害如何确定责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医院不承认怎么办该如何规定的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医学事故诉讼时长
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吗?
医疗损害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