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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所有的子女都有土地继承权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3-05 00:30:51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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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所有的子女都有土地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所有的子女都有土地继承权吗

一、老人去世,所有子女都有土地继承权吗

1、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儿女有权利继承吗?

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本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三、无土地老人去世后,子女有权继承承包的土地吗?

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耕种,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权是以户为单位,每户在村里都会有一张明细表,老人去世,如果姑娘的名字在表里,姑娘享有当然的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姑娘的名字不在表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当然地被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

四、老人去世,子女是否都有继承权利?

老人去世,所有的子女都有继承权

1,如果老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所有的子女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2,继承法里规定的子女,是指所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且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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