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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10 17:03:43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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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有效吗
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有效吗

一、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有效吗?

1、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应当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2、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办理过户登记,但没有规定合同登记后才能生效,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合同生效,只是合同标的物房地产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发生转移的效力。

二、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同时办理股东和法人?

股东和法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可以同时办理,一般公司等企业单位在设立之后,在没有发生改制、合并、兼并等情形时,法人是不会变更的,故此一旦法人变更,很有可能公司的股东也发生了变化,所以法定代表人在办理法人变更手续的同时,是可以同时办理股东的变更手续的。

三、"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可以。

2、房产继承过户,拿到公证书后手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缴清税费后,由房产权继承人领取房产证。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四、"继承公证后过户时间限制"

【问题解析】
没有。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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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2]《民法典》 第十四条

五、没有继承公证可以过户吗?

【问题解析】
没有继承公证不可以过户。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进行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物权变更、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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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六、继承公证后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2]《民法典》 第十四条

七、异处办理的房屋继承公证能否过户?

您好,房地产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多少个方面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价格、优先买下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换、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押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事项及安全体检的判定、各项工程花费的承受等。

八、"公司改制后如何解决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您好!村公司改革原承包合同如果无到时,继续有效;如果到时了,就自动失效。谢谢阅读! 如需法律帮助,能够直接联系本律师,本律师解决过大量的各种类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九、无户口或暂住证如何办理房屋登记变换手续?

一、房屋赠与转移登记的手续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做法。房屋赠与的两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配、合并、裁决等原由招致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赠与转移登记的手续有

1、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两方当事人。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组织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者赠与合同(原件)。二、夫妻变换房屋权属需要的手续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典质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做法。

1、因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变换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另一半两方1登记为另一半一方所有的房屋增加另一半另一方为共有人;2登记为另一半一方所有的房屋变换为另一半另一方所有3登记为另一半两方共有的房屋变换为其中一方所有。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组织提交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十、"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有时间限制吗?"

时间没有限制,但是最好还是及时办理。《公证法》规定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三十条

十一、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以下意见仅供参考“由重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司负责。”

十二、法院有权对房屋进行拍卖或查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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