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碰撞事故责任认定"
1、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
2、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二、十字路口电动车撞小车谁负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三、"电动车与小车相撞时,直行转弯是否承担责任?"
关于直行的机动车被转弯的电动车撞了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考虑。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以下为相关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转弯、行经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判断,以时速20公里、50公里为界限。
1、最高时速超过50公里的,且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的,必定属于摩托车,
2、最高时速低于20公里的,且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的,属于电动自行车。
3、最高时速20-50之间的,属于争议区。看交警的判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38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52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36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53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43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47条
四、电动车闯红灯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电动车闯红灯出交通事故,关于其责任的认定规定为需要由交警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五、电动车和小车碰撞,小车责任大还是电动车责任大?
1、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一般电动车承担事故责任的60;对方负次要责任,承担事故责任的40。但具体情况需要交警视事故严重程度、双方车辆特征、具体过错等做出判定。
2、电动车逆行出事故怎么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六、小区路上撞伤小孩,谁的责任最大?
1、若小孩在小区内正常行走或玩耍,电动车主负完全责任;若小孩乱跑乱撞造成被撞,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一般三七开较多即车主担七成责任。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七、小车与电动车相撞,小车直行,电动车右侧,谁的责任大?
电动车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其作为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因其速度快、便捷、方便,深受人们喜欢,且被广泛应用于送餐、快递等行业,律师今天谈一谈电动车的不足,以及发生事故后责任划分问题。电动车在成都被划为非机动车,大量的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闯红灯、横过马路、乱入机动车道、违法搭载等情况层出不穷,管理电动车逐渐成为城市管理问题。成都市司法实践,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各方过错正常划分责任外,因为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因此,在判定责任时会少判其承担10的责任,如电动车承担次责,其只需承担20责任。在现实中,有不少人会私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调高时速),以达到提高行驶速度的目的。若违反交通或相关法律规定,引发一定后果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交通肇事罪。如果醉酒的话,则可能会触犯危险驾驶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八、"交通事故中的机动车和电动车相撞,谁负责"
1、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双方对责任有争议的,应由交警部门在调查后,事故双方所存在的违章行为、及该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作用力大小来认定各方应负的事故责任。
2、对于赔偿问题在认定事故责任后,如果经交警主持调解,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要求赔偿。同时,因一方为非机动车,在计算赔偿比例时,可减轻非机动车方10-
20%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九、电动车转弯和直行电瓶车相撞,谁的责任大?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时报案了的话,或是之后报案也行,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还是谁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交警部门会在对事故调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的责任。如果责任无法查清的,也会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现场证据等出具交通事故证明送达给当事人。事故认定书或是事故证明是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不服的,可以在向提讼时进行举证,由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或者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十一、"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撞电动车谁的责任?"
可以向负事故责任的非机动车方索赔,也可以向承保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索赔。向非机动车方索赔的理由无任何法规免除机非事故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理由保险公司行规或格式条款(即保险公司自己规定“无责不赔”和“按事故责任理赔”等霸王条款),不能抵抗《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十二、在交通事故中骑电动车和行人相撞后,谁的责任?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是自行车,法律规定12以上就可以骑了。当然,如果你很想骑电动单车,也可以变通一些,比如不要骑仿摩托型的,而骑纯单车助力型的那种,其实也没什么太大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能与自行车相比,而年龄太小应变能力相对较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电动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骑车时要限速,特别是上下班人多时,在慢车道上与脚踏自行车混合行驶时,车速要随大流,不可在车流中穿行。确需超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先鸣长号引起前车警觉(电动车静音效果好,马路上噪音大,电动声不易引起他人的注意),控制车速后从右侧超车,严禁曲折行驶和急拐弯,同时切记超越前车时必须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据交管部门统计电动自行车的60%的事故都是由于没有掌握必要横向安全距离而发生的。二、电动自行车并非自行车,而且归类于助力车。因此按《南京市助力管理办法》规定,骑车者须年满16周岁,而不是12周岁。广大家长必须注意,当你把电动自行车交给自己的孩子骑行时,一定要清楚他有没有上路资格,否则出了事故,他不但要受苦,还要负事故责任的。三、电动自行车作为助力车的一种,仍属于非机动车,它应该在慢车道骑行,而不能骑上快车道。电动自行已具备了机动车的某些性能,但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却是没有经过特殊培训的一个群体,安全驾驶经验及处理紧急情况远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驾驶员来得好,所以骑电动自行车者千万不要骑上快车道,以致险象环生。四、电动自行车不可以违章带人。很多人似乎对这一条了解得不多,所以我们经常看见电动自行车违章带人。电动自行车违章带人上路行驶,如发生事故,骑车带人将为这一条负上事故责任。五、做到骑车不违章,但还要防止一些意外事情的发生。一防停着的汽车忽然有人推门下车,车门刮倒骑车人(一旦被刮往往十分严重);二防停着的汽车挡住人们的视线,突遇横穿慢车道的行人又躲让不及,撞到行人。特别是过人行横道线及路口时更需注意,因为这两处的交通环境比较复杂,意外状况往往比较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交通事故两个电动车相撞谁的责任大电动车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法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法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