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以下为大家解答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这个问题。
合同纠纷诉讼一般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第一,合同主体资格的证据。比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第二,合同关系设立的证据。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补充合同原件等;
第三,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比如交货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证据材料。付款等原始凭证及收款凭证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第四,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比如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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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二、合同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提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三、合同纠纷当事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答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四、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法律上的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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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五、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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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六、合同证据的重要性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诉讼中的证据有多少种分类?1、书证,是指用文字记载人的思想或行为以及用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其能够证明事件真实情况的物品。
2、物证,是指凡能够以自己的外形、质量、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所记录的或者反映的图像以及电子计算器储存的和材料,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这是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到诉讼中来的一种新证据。
4、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受人民传唤出庭作证的人。证人向人民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一般应由证人到庭用口头陈述,但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也可提供书面证言。
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向人民所作的陈述。
6、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人民所指定的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经过分析、鉴别后所作的结论。
7、勘验笔录,是指人民的审判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和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相关法律知识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纠纷。再如,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诸如履行地点不明确,质量规格不明确等情况,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就会引起纠纷。一项合同纠纷,有时由单纯的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而引起的,有时则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相违背的,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意欺骗对方当事人.借纠纷而企图获利。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
七、?劳动纠纷的诉讼前提是什么?劳动争议诉讼的诉讼前提是什么?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条件具体如下一、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其他人员则无权。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讼所要求解决问题。四、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提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提讼。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提供证据予以说明。
八、劳动合同纠纷诉讼程序如何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写好书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3、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九、诉讼状需要准备的材料我与客户合同纠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十、合同纷争中的诉讼时效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纷争的诉讼时效是指在合同纷争发生的的进行诉讼的时间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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