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未得到赔偿怎么办工伤者赔偿范围是什么

工伤未得到赔偿怎么办工伤者赔偿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8-09 06:25:02 1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工伤未得到赔偿怎么办工伤者赔偿范围是什么
工伤未得到赔偿怎么办工伤者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工伤未得到赔偿怎么办,赔偿范围是什么。

1、 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6、如果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在用人单位工伤,用人单位不给工伤赔偿金怎么办?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鉴于本案公司短期内无法向你赔付,也就决定了你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申请。同时,该《暂行办法》第7条还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62条
[1]《社会保险法》 第41条
[1]《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第6条
[1]《暂行办法》 第7条

三、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您好!关于“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工伤赔偿金怎么算”的回复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上述是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的相关解释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四、工伤赔偿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来源和含义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经济补偿金。  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赔偿金 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兼得,互不影响。  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赔偿之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享有经济补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五、如果辞职后被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伤残补助金,但是没有工伤证怎么办?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详情来电咨询

六、《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受伤可获得哪些待遇?如何索赔?》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伤残津贴;

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各省规定的标准略有不同。

5.伤残津贴劳动能力致残等级1-6级,可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6.工伤一次性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7级工伤为13个月本人工资。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各省规定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者没有等级怎么办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什么待遇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工伤病残等级标准
合肥工伤赔偿标准九级工伤可以索赔多少?合肥九级伤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未得到赔偿怎么办工伤者赔偿范围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