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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快速受理制度

来源:法否网 2025-11-26 09:17:41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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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快速受理制度
检察院的快速受理制度

一、检察院批捕依据有哪些?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检察院是按证据批捕。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46条当中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是需要由检察长来进行决定的,当然的,如果说是非常重大的类型的案件,应当是提交给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46条

二、检察院抗诉受理时间规定

只有那些在受到判决书后的五到十日内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才会被受理,抗诉的原因一般都是因为不服从一审的判决,若是超过了此法定的受理期限,不管是否能拿出证据证明一审的流程存在问题,此时其抗诉请求一般都不会被受理。

三、"三种不同程序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程序"

【问题解析】
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受理、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进行审判等。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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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四、"检察院如何处理批捕后的法律程序"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决定依法逮捕。

五、检察院是否会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六、检察院一种特殊的司法机构,其职能是负责审判、执行和监督刑事诉讼活动。

应该说检察院只有民行监督科,或监督处,没有刑事执行监督局,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民行监督科或处是对法院判决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进行程序和实体上的监督,如果发现法院违法就发检察建议或抗诉,对于刑事案件的监督是由公诉部门进行的。

七、检察机关批捕到法院的程序

法律分析检察院批捕到法院的程序是首先由检察机关来做出一个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书,然后就是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逮捕决定,最终将这个案件移送给检察机关来看是否达到起诉的条件来进行诉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批捕权】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九十条 【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律师提示以上对“检察院批捕到法院的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要是您想获得更加专业的回答,建议咨询听律网网律师,详细描述您的案情经过和维权诉求,以得到更精准的解答。相关补充1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八、"检察院批捕后检查程序"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程序是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3、侦查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4、侦查终结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处理意见 。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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