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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精神损害抚慰金

来源:法否网 2025-07-11 16:17:52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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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一款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注意事项1.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2.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单独提起或在交通肇事刑事诉讼中提出。以上是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的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0条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与赔偿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多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在事故致使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形下才存在,是交通事故的重要赔偿项目之一,对事故的最终赔偿数额产生重大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由于各受诉法院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各地区法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差别也很大。在实务中,各受诉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依据适当补偿、限制原则以及公平合理原则予以确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也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程度、赔偿义务人的过错程度以及经济负担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注意的是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肇事司机被判刑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一般不被法院支持。因此,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最好不要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案例一

2001年6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的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判决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28万余元,其中有10万元是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死者年今20岁,作为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其死亡给原告(其父母)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原告诉请的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肇事司机与车主单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例二2002年9月,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一案例中,妻子在丈夫被撞致使性功能障碍(六级伤残),为维护自己的性权利,以第二原告身份将肇事者告上法庭一案中,该院一审判决责任人除向其丈夫赔偿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9207元外,还支持了该妻子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的请求。案例三2004年9月,备受关注的北京奥拓车二环撞死行人案公开宣判。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判决肇事的奥拓车司机刘某赔偿死者曹某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4万元。法院认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刘某对于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曹某、刘某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其二人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精神抚慰金赔偿金额和赔偿标准"

关于“交通事故的精神抚慰金是什么,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在事故致使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形下才存在,是交通事故的重要赔偿项目之一,对事故的最终赔偿数额产生重大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由于各受诉法院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各地区法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差别也很大。在实务中,各受诉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依据适当补偿、限制原则以及公平合理原则予以确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也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程度、赔偿义务人的过错程度以及经济负担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注意的是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肇事司机被判刑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一般不被法院支持。因此,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最好不要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案例一

2001年6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的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判决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28万余元,其中有10万元是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死者年今20岁,作为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其死亡给原告(其父母)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原告诉请的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肇事司机与车主单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例二2002年9月,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一案例中,妻子在丈夫被撞致使性功能障碍(六级伤残),为维护自己的性权利,以第二原告身份将肇事者告上法庭一案中,该院一审判决责任人除向其丈夫赔偿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9207元外,还支持了该妻子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的请求。案例三2004年9月,备受关注的北京奥拓车二环撞死行人案公开宣判。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判决肇事的奥拓车司机刘某赔偿死者曹某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4万元。法院认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刘某对于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曹某、刘某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其二人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四、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一款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注意事项1.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2.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单独提起或在交通肇事刑事诉讼中提出。以上是对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的解答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0条

五、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其标准这些项目的标准是什么?

损害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六、"精神抚慰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法律意见】精神损害赔偿不按伤残等级计算。道路交通事故参照整个民事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并结合现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以下考虑因素,仅供参考  

1、受害人死亡的,对死亡者本人予以赔偿10倍的受诉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直接计算10倍;对死亡者近亲属予以赔偿20倍的受诉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应受害人的年龄大小因素进行计算扣除,即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减少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  

2、受害人致残疾的,首先对伤残者之残疾确定赔偿数额上限,即从伤残之日起予以计算20倍的受诉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残疾赔偿金,该残疾赔偿金不依受害人年龄为参酌因素,然后采用以司法鉴定方式评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级(按十个等级计算);最后依据该不同等级,在上述计算所得赔偿上限范围内,确定受害人可能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基本档次。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

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否则,如果一级伤残与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区别的话,似乎不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对医疗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不直接向患方赔偿,患方也不能向医务人员索赔。

八、"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3、最高赔偿限额因素在受诉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况下,如无特殊情况,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而没有限额规定的地区,可以参照最高推出的案例所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伤情、伤害情节及所判精神赔偿金额为上限标准,自行比照,逐级递减,但一般不应低于1000元。

4、双方责任因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5、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受诉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亦应作一因素予以考虑。

6、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

7、参照相关保险条款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机动车主购买了商业保险,保额和赔偿额是有赔付标准的。在索赔时也可以此作为申请赔偿的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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