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入职程序法律如何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1、新进人员需详细填写由公司统一发给的《员工入职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等级证书各一份。
2、对《员工入职须知》教材进行详细学习,并填写《学习确认单》。
3、接待人员负责填写《新员工试用申请及核定表》。
4、组织新员工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并严格遵守。
5、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填写《住宿申请表》,为需要住宿舍的员工安排住宿。
6、携带《新员工试用申请及核定表》,将新员工交接给所需岗位部门责任人。
7、新员工工作满7天后为其发放就餐卡并领取工作服。新员工入职后的前7天执行纸质版订餐,7天后执行微信订餐、就餐刷卡。
8、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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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条
二、行政法的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法的强制执行规定是相关人员如果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具体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是包括有代履行、执行罚,还有直接强制。这些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三、公司清算程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四、经济纠纷仲裁法律上的规定
当事人之间因经济问题存在纠纷而申请仲裁,就属于经济纠纷仲裁,经济仲裁有涉外经济仲裁和国内经济仲裁两种,有一定的仲裁时效,仲裁庭接到申请书之后,需要在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对案件进行裁决。
五、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
专业分析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82条
六、"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法规的必要组成部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法律强制性规定与任意性规定相对。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
2、举例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得转让”,若甲、乙均分属两个不同的集体村民组织,甲与乙签定一份买将宅基地的合同,约定甲将自有宅基地一块转让于乙。甲、乙之间的合同约定则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强制性规定随处可见,在法律条文中多表现为不得……,禁止……,等等,不胜枚举
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什么企业如何遵守相关法规,以保护投资利益?"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2年内起诉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合同编》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1、施工合同中一般都有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约定;
2、如果没有书面的施工合同,那么就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可以主张要求支付工程款;
3、追偿工程款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在当代社会工程方面的一些问题是大家比较常见的,因为工程质量所导致工程款无法进行发放,进而所导致的追偿工程款的一些情况是可以适用于我们国家一般的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两年,如果合同当中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的话,就按照约定的来进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6条
[1]《民法典合同编》 第六十一条
[2]《民法典合同编》 第六十二条
八、"法律上规定的表见代理如何判断代理关系中的代理形式"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可见,表见代理有如下构成要素一是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二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即有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外观。除此之外,理论上对于是否需要被代理人的过错以及相对人无过错作为构成要件存有争议。我认为,被代理人有过错,应该是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理由如下第四十九条有两处值得斟酌,一是“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二是“有理由相信”。法条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三者并列起来表述,应该表示三者是有共性或处在同一层次上的。超越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都是表明以前是存在代理权的,但实质上还是没有代理权,而该条款的“没有代理权”是否为广义的没有代理权,我觉得值得商榷,我更趋向于联系后者的“有理由相信”来考虑,没有代理权是基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有着某种联系,或者被代理人有着某种行为或者外观客观上使得相对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也就是说是隐含着被代理人的过错,这也是此处没有代理权与普通无权代理中没有代理权的区别。而相对人无过错,并不是表见代理的必备要件。只要行为外观足以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且相对人实际上并不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即善意就可以,而无需讨论相对人有无过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2]《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九、公司制改制的法律法规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本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1.公司制改造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兼合的公司,具有股权多元化的特点,规模可大可小,不需要向社会公开财务情况,由于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是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2.股份合作制改造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城市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适合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不吸收企业外部股份。职工离开企业时不能带走股份,只能在企业内部转让,其他职工有优先购买权。
3.企业分立企业分立应当有厂长(经理)办公会、股东会等企业决策机构的决议,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分立时应履行报批的手续,要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债权转股权实施债权转股权的目的和原则是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企业减少债务负担,加快实现债权转股权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转亏为盈;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议中不能约定股权固定回报、设立监管账户、原企业回购或担保回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条款。
5.国有产权转让在转让价款支付上,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企业法律顾问在产权转让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获得政府或授权的部门批准;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有多种方式,主要的有三种一是购买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失去法人资格,即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二是购买其他企业后两个企业均失去法人资格,重新设立一个企业,即新设合并;三是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两个企业分别存在,即承债式兼并。
7.利用外资改组国家出资企业利用外资改组国家出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或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出售资产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债权债仍由原企业承继;以其他方式改组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继承。(四)企业改制的主要环节企业改制的主要环节包括制订方案,上报批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清查,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结清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并经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批准,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时,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在首期付款之日起1年内支付完毕。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法律敎育网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经营管理者筹集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要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国家出资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有辅业企业股权。国家出资的大型企业改制,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国家出资企业不得为职工投资持股提供借款或垫付款项,不得以国有产权或资产作标的物为职工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不得要求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为职工投资提供借款或帮助融资;严格限制职工投资关联关系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或与本企业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禁止以上管理人员,要在一定时间内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在股权转让完成辞去所任职务之前,不得向其投资企业增加投资。已投资上述不得投资的企业的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6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国家出资企业剥离出部分业务、资产改制设立新公司需引入职工持股的,该新公司不得与该国有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新公司从该国有企业取得的关联交易收入或利润不得超过新公司业务总收入或利润的1/
3。(五)企业改制后有关法律责任的承担企业以其部分资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设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资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讼主张债权的,新设公司应当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时,参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股份合作制改制后,债权人就原企业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可告知债权人另行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出售企业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售出后,债权人就出卖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原企业债务买受人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买受人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出卖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买受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可告知债权人另行出卖人。
十、"法律规范工作时间劳动者应遵守工作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若您的疑惑未得到解决,不用担心。听律网专业律师提供1对1法律咨询服务,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刻与律师取得联系。相关补充1拖欠工资法律规定是什么?拖欠工资法律规定包括单位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责令劳动者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纠纷赔偿金;拖欠工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法院起诉;其他。相关补充2拖欠工资劳动法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1]《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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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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