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挂靠公司人身损害补偿责任的确认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伤害致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有哪些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要求起诉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规定因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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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五条
三、"公司被追究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被追究责任,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民事案件中,公司承担责任后,在法定代表人存在过错,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需要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公司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定代表人有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罚款的法律风险。
在刑事案件中,公司犯罪,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刑法》中对部分犯罪的刑罚既包括对单位进行处罚,还包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比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等。
风险提示企业需要法定代表人挂名,总是需要回避某一些法律规定或者障碍。因此,需要其他自然人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一般会比普通企业更高。很多碍于情面或者因有偿而出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因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被限制高消费。
四、法律规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实践中,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与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不同的,具体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同时,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了监护人职责方面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
你好,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六、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如何确定侵权人的特定身份,以及是否可将其列为被告?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赔偿责任的裁判方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形下发生的。侵权人的直接赔偿责任与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既非按份责任,亦非连带责任,更不能适用原因力理论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份额。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形下,不能判令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应当首先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在具体处理时,侵权人不明确的,可以直接确列安全保障义务人为被告;侵权人明确的,可以确列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为共同被告。在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下,在判令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或者数额,并注明安全保障义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七、担保人在被执行人被拘留时需要承担的担保责任
被执行人被法院拘留,担保人的责任:责任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因此为被执行人担保的责任是非常大的。1、与民事担保的区别民事保证合同未经审判,法院不得直接执行担保人财产。
2、执行担保的概念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不能即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能够为自己的履行提供充分的担保,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可以暂缓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提供了充分的担保,暂缓执行一般不会危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这样也可为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提供充足的时间。
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对经济赔偿裁决进行裁决?
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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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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