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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几种情形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1-29 10:56:10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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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几种情形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专项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几种情形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专项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及具体规定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3、科学发现。

4、智力活动的和方法。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6、动物和植物品种。等等。

五、专利权的法律特征包括专利申请制度、专利审查制度、保护范围、专利期限等。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六、依法不授予专利的范围有哪些?

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第一是科学发现;第二是智力活动的和方法;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是不授予专利权的。

七、专利法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

新颖性指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或优先权日,该项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即未被公知或公用的。凡以书面、磁带、唱片、照相、口头或公然使用等方式已经公开的发明,即丧失其新颖性。有些国家采用世界新颖性,有些国家采用国内新颖性,也有些国家公知以世界范围为标准,公用以本国范围为标准。新颖性的丧失有其例外,例如,在一些知名的国际展会上首次披露发明的,不一定丧失其新颖性,法律允许发明人在展会后一定期间内提出专利申请。先进性也称创造性,指发明在申请专利时比现有技术先进,其程度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不是显而易见的。虽然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所改良,但对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而言属于显而易见范畴的,则不能授予专利权。实用性指发明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和使用,并且能够产生有意义的效果。例如,任何声称可以制造出永动机的发明,因其不可能具有实用性而无法在多数国家得到专利授权。在中国专利法中,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专利法的授予条件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八、"第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八十八条侵权行为的处罚"

专利法实施细则(

2010修订)第八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下列与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一)专利权的授予;(二)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三)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五)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六)专利权的终止;(七)专利权的恢复;(八)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九)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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