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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房子被保全了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1-24 07:48:21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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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房子被保全了吗?
请问您房子被保全了吗?

一、"房子被人保全了,可以再次起诉保全吗?"

房子已被法院查封,不可以再次查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扩展资料不得执行查封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二、房子被保全了会通知吗

房子被保全了会通知。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被法院裁定保全后,法院需要通知当事人并送达民事裁定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三、"如何判断房子是否被法院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但你要提供你诉讼标的同样额度的担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01条

四、被查封的房子能继续住吗?被查冻结的房子是否能继续使用?保全后能否卖?

【法律意见】
一,能不能住视情况而定

1.房子被查封,门上贴了封条,那么房子是不能继续居住的,撕封条是犯法的。

2.房子被查封,只是在房管局被限制买卖、抵押,未在房子门上贴封条,那么房子是可以继续居住的。
二,保全后不可以继续买卖。保全后一般会通知房产过户部门限制你们的买卖。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五、被诉讼保全的房子可以住吗?

被保全的房屋可以继续居住,但不能交易,但如果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要执行房屋的,居住要按规定搬离,如果不搬离的,法院会强制迁出。房子被查封的,只是在查封有效期内不能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其目的在于防止产权人转移资产,逃避法律责任,但仍可以正常居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七条

六、"房子被人打,保全后是否有保全的可能?"

【法律意见】看此房子是否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如果是,不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6条
[1]《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7条

七、"如何处理被诉前保全的房子房主不知情,如何处理?"

我现在起诉了。因为一些原因,我交了一部分钱。现在房主不还钱。庭前调节了。但是不还钱。我可以向法院申请交到公安机关吗?

八、上诉后,被告被保全的房是否被解除保全?

有。我国限定一审裁判在上诉期无上诉的,发生执行的效力。有上诉的,执行的效力中断,等二审结束后按照二审的执行。

九、"被起诉后,房子被保全时能否过户?"

过户可以做到,但有可能被撤销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具体情况

十、"当原告保全被告房产时,发现房产被查封,怎么办?"

虽然保全自己的房屋是可行的办法,但保全自己的房屋程序麻烦而且保全是有时效的,超过时效你依然没能做房产备案还是白忙活,而且花销很高,还有就是需要打很多次擦边球,不提倡你这么做。建议你通过房产的预登记来保证你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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