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1-21 08:11:09 11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交通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误工费=本人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乘以需要护理的天数乘以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乘以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想要了解一下自己具体的赔偿方面的问题。这是需要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的,同时也需要所发生的伤残等级的严重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交通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误工费=本人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乘以需要护理的天数乘以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乘以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想要了解一下自己具体的赔偿方面的问题。这是需要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的,同时也需要所发生的伤残等级的严重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需要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之下,然后携带相关的材料,找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此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然后具体伤残等级来确定最终的赔偿费用。因为这中间会涉及到伤残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你好,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大概就是这样的。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四、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方法

1、伤残鉴定要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一般的鉴定项目有残疾等级、误工期、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后续治疗费等。

2、残疾等级鉴定标准依据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五、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新规定法律规定、新规定、新要求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等级一共有10个,分别是1~

10级,其中1级是最严重的,10级是最轻的,受害者的伤残等级,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在由司机伤残等级支付赔偿款。

六、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

1] 。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

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九)、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七、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规定和时间限制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可见,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你可以不认。

九、"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2.

2 伤残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

3 评定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

4 评定人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

5 评定结论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

6 评定书评定人将检验、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

7 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则3.

1 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

2 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

3 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

4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3.

4.

1 评定人权利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3.

4.

2 评定人义务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d)保守案件秘密;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3.

5 评定书3.

5.

1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3.

5.

2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

3.

6 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

100%)到第Ⅹ级(

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首先,如果交通事故定残确定是属于残疾人员的话,那么受害者每年可以拿到国家对于残疾人士的相关补助。其次可以要求肇事者对受害者的相继的治疗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来进行相关的负责。然后再残疾人士所评定的伤残标准来对其进行赔偿。

十、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废止的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废止的规定是在2017年的时候就已经进行了完全的废止对峙,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于2017年废止,中国有关人身损害伤残等级的评定和鉴定缺乏统一标准,存在相同损伤因诸多原因导致鉴定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严重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引起当事人与社会对司法鉴定科学性的质疑。

十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3、评定是指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4、评定人员是指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A.评定人条件应当由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B.公安机关内设的法医鉴定中心以及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都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但是评定人员必须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

5、评定结论是指评定人检验,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6、评定书是指评定人将检验、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A.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B.评定书应当由评定人签名。

7、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在现实生活当中,工伤发生之后和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发生是一样的,需要进行相关的等级方面的制度划分,而在这种状况之下,所具体的伤残状况划分的话,目前还是要依据伤残人员的状况,最终由专业机构给出专业的鉴定书。

十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体伤残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划分是十级,具体的评定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 不能工作;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 明显职业受限;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 职业种类受限;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 各种活动降低;c. 不能胜任原工作;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远距离活动受限;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在司法实务中,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划分为了十个等级的,专业的鉴定机构会当事人的受伤情况作出鉴定,其中第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而第十级伤残程度则是相对比较轻的。受伤者可以伤残鉴定的,要求保险公司或者是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小区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小区交通事故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驾驶证过期了怎么办
车祸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2025-11-2111 人看过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规定是什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10%乘以20年。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

  • 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2025-11-219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分为三种1、简易程序2、一般程序3、特别事故调查程序。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具体怎样1、简易程序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处理或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时适用的相对简单的处理程

  • 摩托车驾驶证过期了怎么办

    2025-11-2115 人看过

    一、驾照过期怎么办,摩托车驾驶证过期了怎么办, 您好,针对您的驾照过期怎么办,摩托车驾驶证过期了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驾驶证过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驾照注销,这时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但是可以通过考试科目一换证。所以需尽快去交管所进行科目一考试,重新获得摩托车驾驶证,在此期间不能驾驶

  • 车祸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5-11-2112 人看过

    一、车祸人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什么,车祸人伤保险公司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1.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

  • 小区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小区交通事故处理

    2025-11-2111 人看过

    一、小区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小区交通事故处理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

  • 一、撞死人,赔钱要坐牢吗 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后,肇事者会不会被判刑要具体情况来分析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没有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  另外,不管肇事者是否要被判刑,都应该按

  • 一、无证驾驶骑摩托车在人行道被撞,怎么处理 1、无证驾驶在人行道被撞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还会受到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 一、交通事故受伤,出院后死亡应该要如何赔偿 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若是受伤出院后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用,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一、汽车追尾事故如何处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汽车追尾事故的处理现场勘查,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责任认定;处罚;赔偿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 一、你好问一下,针对于高速路上如何避免追尾事故 1、尽量用点刹。遇到突发状况,尽量用点刹,在将车速控制下来的同时,也能有效提醒后车减速。2、错开视线。在车流中车不要整齐对准前车行进,错开一个合适距离,容易看到前一辆车的动态,从而提前做好应急准备。三、你好问一下针对于高速公路上怎么

  • 一、车祸私了后多久还可以立案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

  • 一、前几天出车祸受伤申请伤残鉴定哪个机构都可以做吗受委托 申请伤残鉴定,须到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但是,鉴定机构一般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交警大队,或者聘请律师,由律师出面或者以律所的名义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

  • 一、驾驶脱审车辆会被怎么处罚,处罚标准由哪些 一、汽车脱审要及时去审车。如果车辆在路上被交警查到没有年审,会对其车主进行罚款或扣车,与此同时,在保险合同中,未及时年检的车被视为不合格车辆,一旦出现车险事故是不对其进行理赔的。二、汽车脱审处罚标准1、汽车脱审的话,在三个月以内,直接

  • 一、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有保险,不赔钱怎么办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有保险,不赔钱,当事人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至人民法院。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

  • 一、什么是交通安全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

  • 一、交通事故处罚种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处罚种类有很多,有扣分扣证、吊销驾照、罚款拘留、判刑处罚等,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具体适用什么处罚需要看事故的情节,轻者只是扣分扣证,重者刑事处罚。一般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都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二、交通事故的处罚种类有哪

  • 一、交通事故中如何证明当事人法律关系成立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

  • 一、出交通事故以后 ,交警有权扣车多长时间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警扣车期限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

  • 一、交通事故人伤达不成一致保险公司然后处理? 交通事故人伤达不成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先调查再确定赔偿的数额。按照这种方式来进行理赔。因为法律当中规定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存在保险的话,保险公司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并不能够达成一致。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部分才是由当事人承担的

  • 一、户口本没带,只有驾驶证,可以补办临时身份证吗 不能,  1、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办理,只有在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时,可以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应当携带户口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户籍地派出所申领。  2、如当地要求在公安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尊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