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院故意杀人犯罪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
10.27法[
1999]217号)(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死亡的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如医生,婴儿、幼儿的父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构成。
五、"最高院故意杀人犯罪司法解释对故意杀人罪的惩罚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此复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核故意杀人案意见以何种形式产生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试行)(2012修订)》第61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死刑复核监督案件,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的,应当以死刑复核案件意见书的形式提出。死刑复核案件意见书应当提出明确的意见或者建议,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试行)(
2012修订)》 第612条
七、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罪的判罚
法律限定,未成年人犯罪,通常专指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具体包括两种情况1、已到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有意杀人、有意伤害使人丧命、蹂躏、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毒罪的,是犯罪,需要承受相应的刑事职责,除此之外,不承受其他犯罪做法的刑事职责 。
2、已到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对自己实施的一切犯罪做法承受刑事职责。因此,只要未成年人已年满14岁的,有意杀人,犯有意杀人罪,需要承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法律的限定,不到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受刑事处罚。故不到14岁的未成年人有意杀人的,不受刑事处罚,不坐牢,但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同时,受害者亲属能够委托律师要求未年人的看护人,如爸妈等,承受相应的民事赔偿职责。未成年人有意杀人的坐牢量刑刑法限定,有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有意犯有意杀人罪的,原则上是需要按照上述限定坐牢量刑的,但因未成年人身份较为特殊,刑法又限定了已到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限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有意杀人罪作为最严重的犯罪之一,严格来说,不顾什么年纪的人犯有意杀人罪,都应该承受相应的刑事职责,只是未成年人身份较为特殊,在有意杀人罪量刑的基础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能使用死刑罢了。万一未成年人真的涉嫌有意杀人罪的,不顾是受害者亲属,还是未成年人的爸妈,都建议及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置,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八、"如何在网上进行恶意伤害和杀人未遂的诉讼"。
你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九、最高检故意杀人案的司法解释如何界定犯罪与被害者?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
10.27法[
1999]217号)(一)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虽然都造成了死亡的后果,但行为人故意的性质和是截然不同的。不注意区分犯罪的性质和故意的,只要有死亡后果就判处死刑的做法是错误的,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予以纠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才可以判处死刑。死亡的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如医生、婴J[、幼儿的父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构成。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而犯本罪的,按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也应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杀人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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