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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来源:法否网 2025-08-06 16:41:03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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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一、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申请、受理、鉴定、处理

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肯定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因为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责任大小。而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时候,是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来进行的。那么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程序?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与法律条款"

1、申请。

2、受理。

3、移送。

4、交相关鉴定材料。

5、随机抽取专家。

6、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

7、鉴定意见。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8、送达鉴定意见书。

六、"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人及程序吗?我想大家一定对此很感兴趣。湖北正好律师事务所王海军律师解析。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

七、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和程序

医学会不接受单方的申请,可以向卫生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或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或双方向医学会申请。现在很少做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八、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哪些材料?需要什么程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申请鉴定的步骤一、 申请鉴定事由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五)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六)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二)提交有关资料;(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一份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在这里提供一份样本。

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规定在医院做手术时发生意外,申请人申请技术鉴定"

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九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条

十、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由哪个部门来做?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十一、"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与申请医疗事故认定程序"

您好,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条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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