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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纠纷一方不签字有规定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5-02 22:26:31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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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纠纷一方不签字有规定吗?
产权纠纷一方不签字有规定吗?

一、产权人没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产权人没签字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盖章或按手印的除外。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生效,附生效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附生效期限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

二、"公司法人签字,没盖公章有效吗?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需要合同判断效力

1、如果协议有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协议还不能生效。

2、没有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就已经生效。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三、个人签署产权协议有效吗?

个人签署产权协议要满足以下条件就能生效

1、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3、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

4、合同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5、其他法定条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四、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任何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纠纷。对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向律师寻求帮助

1、协商。协商调解是由争议各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通常由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3、仲裁。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或者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则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所以,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人民调解法》 第二条
[1]《仲裁法》 第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五、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可以归属于民事纠纷吗?

知识产权纠纷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纠纷的统称。因为其涉及的问题较为专业,因此,相较于普通的民事诉讼,知识产权合同纠纷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更多,更复杂。
一、 确定原告资格
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原告可以是知识产权合同的当事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知识产权的独占、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知识产权的合法继承人等。
二、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著作权纠纷案件

1、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作品的原稿、原件,创作作品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合同等。

2、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复制品、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发票等等。

2、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1、原告具有某种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该秘密的研发及形成的材料、受让该秘密的合同等;

2、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非法获取、披露、使用该经营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证据,如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接触该秘密的证明材料;收买原告工作人员,引诱其泄露该秘密的证明材料等。

3、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书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与计划书、技术标准与规范、原始设计与工艺文件、技术图纸、有关技术表格和照片等。

4、专利侵权案件

1、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应当提供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2、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明,如侵权产品、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侵权产品说明书、技术对比文件等。

5、商标纠纷案件

1、原告享有商标权的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使用商标的商品,使用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使用商标商品的利润、商标及使用商标的商品的广告宣传等。

2、被告侵权的证明,如侵权产品及其数量和利润、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等。
三、知识产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专利纠纷案件
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纠纷案件
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著作权纠纷案件
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4、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5、特殊知识产权案件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标准以下,除应当由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体标准由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确定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除此之外,个别地区已经有知识产权法院,这些知识产权纠纷就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六、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黑龙江产权纠纷期限有限制吗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七、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

这个共有要看是家事共有还是登记共有。登记共有,那么登记的权利人必须签字或授权他人签字。家事共有,是能够不征求产权证上无登记的共有人的认可的。

八、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管辖

(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五)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七)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九)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综上所述,植物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产权权属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产权人签的协议是否有效?没有任何委托。

拆迁补偿协议是政府与产权人签的协议,不是产权人又无委托,当然无效。

十、产权人只有一方签字合同无效,需补委托书。

如果卖方认可增加签名,则买方无权悔约,否则,卖方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诉讼,要求买方承受违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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