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权投资后续管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然而许多企业在

股权投资后续管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然而许多企业在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13:10:08 2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股权投资后续管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然而许多企业在
股权投资后续管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然而许多企业在

一、国家规定股权投资后续管理上的问题

1.企业并购活动最常见的问题就是重投资、轻管理。

2.合作难。股权管理与企业管理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股东构成的多元化,而股东之间的协同合作、平衡博弈就形成了股权管理的又一大难点。

3.控制难。

4.管理难。

5.营利难。营利难并不是股权管理特有的难处,但在股权管理中,由于诸多难处相互交错、相互影响,盈利就似乎更难了。

6.分红难。

7.退出难。

8.集团整体利益协调难。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72条

三、企业股权转让后如何安置?

1、转让股东会决议,要100%通过;

2、签订转让意向书;

3、进行财务审计,盘点资产,确认债权债务(函证),确认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各方自己清理,达成一致,双方签字认可;

4、谈判转让价格(按公司净资产转让,而不是按注册资金)和条件,签订转让协议(合同);

5、交割资产,双方在资产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6、向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通知(法人变更和承接债权债务等);

7、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法人姓名和投资方);

8、工商登记变更如果仅是转让,不涉及其他变更事项,仅变更股东和法人即可;

9、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

10、开户银行留底印鉴变更。以上是如何企业股权转让的解答

四、"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哪种策略更容易操作?"

您好,针对您的国有企业是股权转让还是增资扩股容易操作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程序复杂,特别是审批程序需要层层报批籂袱焚惶莳耗锋同福括。因贵公司属于集团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并主营业务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股权转让的审批程序不仅要经过各个股东的上级集团公司、所属审核同意,还要经过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股权转让交易方式特别,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国有股权的转让,应当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该阶段就要经过申请、公告、招标或拍卖等一系列程序,不仅程序复杂、时间跨度大,公开受让竞争主体也不止A公司一家。A公司能否成为股权受让的主体,还是一个未知数。如果A公司不是股权转让的受让主体,贵公司就股权转让的目的可能会落空。而增资扩股的程序相对简单,各股东按照《公司法》及国有公司增资扩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等相关程序即可。如贵公司各股东工作效率高,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吸纳A公司为唯一的新股东不会落空,贵公司的意图也可顺利实现。腾讯众创空间,一个去创业的平台。以上意见,谨供参考

五、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股权转让事项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方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书面通知应包含拟受让人的有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及履行方式等主要转让条件。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将拟转让的股权转让给该股东而不得对外转让。
《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71条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法律依据和流程介绍

【问题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

1、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的相关记载;

3、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股东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七、股份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在国企改革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如何处理?

您好,协议只要是两方在自愿、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限定签订的,通常是有效力的。未解决营业执照不影响协议效力。建议赶紧到工商部门解决营业执照,否则隶属违法营业。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与条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主要包括股东之间的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的“同意”和“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理基础在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

九、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管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和天津市政府关于股份合作制有关规定,总结十余年股份合作制改革经验,制定本。第一条宗旨。加强企业内部各种股权的有效管理,促进企业资本的合理运营,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维护企业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原则。公正合理,公开民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三条实施。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对股权管理重大问题作出规定,由董事会制定本企业股权管理(或办法),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建立或确立企业股权管理机构或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具体工作。第四条股权设置。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需要,自主决定股权设置。

1、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设国家股。原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占有国有资产,可作为借入资产,按债权债务处理;可由职工出资一次性或分期买断;也可以实行融资租赁;必须投资参股的,以法人股形式参股。

2、职工集体股是本企业职工集体所有资产折成的股份,其股权归本企业职工共同所有,由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的职工持股会管理,职工持股会确立的股权代表即为集体资产的出资人代表。职工持股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股权代表组成。

3、职工个人股是本企业职工以现金、实物或技术等无形资产投入形成的股份,其股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4、法人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者投入本企业资产形成的股份,其股权归法人投资单位所有。联社(联合经济组织)以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资产向企业投资的,以法人股形式参股,由联社(联合经济组织)行使出资人职权。第五条股权结构。改制企业职工个人股与职工集体股之和,在企业总股本中占主体(

51%以上);新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个人股应占主体(

51%以上),新办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全部为职工个人股;改制企业资产减负债等于零或小于零的,可不设职工集体股;改制或新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吸收社会自然人入股,一般不超过总股本的10%。第六条职工参股。股份合作制企业提倡职工自愿入股,分享企业经营成果,承担企业风险责任;企业可通过拆借或垫付扩大职工入股,用分红和自有资金分期递补,补齐后即为职工个人股权;企业允许生活困难职工分期入股,迟交部分不计红利,何时到位,何时计算红利;职工不愿意承担企业风险责任的不强迫其入股,不入股的职工不享有股东权益。员工持股份额及所占比例,应体现差异,从企业实际出发,确定员工持股差异和比例。第七条职工集体股量化分红权。职工集体股股权,可实行本企业职工共同共有,也可以实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结合,还可以完全实行按份共有。职工集体股量化分红权是在职工集体股内划出一定比例的股份,按贡献、责任大小和工龄长短等因素合理量化给职工,记在职工名下,享有分红权(收益权),企业存续期内,不能转让,在遇到职工退休、调离、死亡或辞退、除名等情况时,其股权处置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定。第八条向职工量化股权。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可划出一定比例存量集体资产,按职工贡献及责任大小和工龄长短等因素,合理分配给职工,折为职工个人股,享有所有权。股份合作制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按贡献和责任大小,分配给职工,转为职工个人股,享有所有权。以上两种向职工量化股权行为,须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职工量化股权一般不能转让,职工因故需要转让股权时,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可在内部转让,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负责。在职工遇到退休、下岗、调离、死亡或辞退、除名等情况,其股权处置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定。第九条股权管理形式。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管理形式规范如下。

1、普通股。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出资比例或出资额承担公司的风险责任。

2、优先股。股东不在企业任职,不从事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股东享有收益权,可按约定收益率享受分红,也可与普通股同股同利;股东承担企业风险责任,但比普通股优先受偿(遇到企业终止清算时,在偿还投资者剩余资产时,其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3、经营者期股。改制企业可划出一定比例净资产,设置经营者期股,由经营者先期出资20%--

30%的现金入股,

3—5年内用红利和自有资金将期股买成实股,经营者买齐所有期股后,即拥有所有权。在期股买成实股前,经营者若离开岗位,期股不带走,不转让。

4、法人股及主办单位职工参股,按普通股管理还是按优先股管理,在企业股权管理(办法)中确定。第十条股权转让。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不得抽回股份,股东可依法转让股权,并遵守以下1双方自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企业设立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转让股权。2本企业股东如遇重大经济困难,或职工退休、调离、死亡或被企业辞退、除名等情况,可按企业章程规定,进行股权转让,股东转让股权时,本企业职工及职工集体股和法人股有优先受让权。

十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相关法律规定,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国家法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为期20个工作日的挂牌交易,广泛征集受让方。(一)转让方披露的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

1.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情况;

3.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指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6.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7.其它需披露的事项。(二)产权交易机构工作流程1.转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国有股权交易项目相关文件。

2.上述文件齐备并经审查通过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股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3.股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挂牌期间,受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收购意向书》等一系列文件。

5.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由产权交易机构制订,至少四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6.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股权交易款交产权交易机构。

7.交易款到帐后,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并出具股权转让交割单。

8.交易双方交纳产权经纪佣金,并领取股权转让交割单;

9.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章程,转让方领取股权交易价款。

十二、工人持股会能否受让国有股的股权?国有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人持股会是在特定时期内国企改革的产物,目前争议很大。因为毕竟无明确的法律限定,建议不采用这种方式。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技术入股能否作为认缴资金?
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隐名股东能否要求股东损害隐名?
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合约纠纷管辖法院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投资后续管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然而许多企业在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技术入股能否作为认缴资金?

    2025-11-2915 人看过

    一、技术入股能作为认缴资金吗 技术入股可以作为认缴资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合约纠纷管辖法院

    2025-11-294 人看过

    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具体有什么规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

  • 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2025-11-2912 人看过

    一、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当事人在入股前可以对其持有的技术进行评估其价值,折算成现金值,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或协商确定股权比例。入股以后,技术权属就归入公司名下所有。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的最终目的

  • 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2025-11-2815 人看过

    一、股东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您好!关于“股东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的回复如下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

  • 隐名股东能否要求股东损害隐名?

    2025-11-2817 人看过

    一、股东有隐名股权吗,股东是否有权利要求股东损害隐名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对于隐名股东的资格确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q

  •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

  • 一、六个人合伙股权分配,合伙人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恭喜你,

  • 一、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效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商一致;3、股权变更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变更,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

  •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的形式也是会有所不同的,对于国有公司的股东,有的也是可以对股份进行购买,然后对股份进行转让的,那么想要将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因为是国有公司的股权,那么在转让方式上面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山东鲁泉律师事

  • 一、我想请教一下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吗 1、股权作为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一、股权转让中扣除合理费用中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1、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有所不同。一般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要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征企业所来得税)等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

  •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有效吗 股东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 一、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一定会导致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吗 合同是有效的,该合同的存在与效力如何,并不影响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

  • 一、法律依据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啥办法解决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

  • 一、公司法如何规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

  • 一、万州区认缴股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

  • 一、股东股权转让,股东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的问题 你好,我通过相关法律了解到从理论上讲,股东的出资是可以转让的,由于公司的性质不同,法律(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部门法)对出资转让的限制也不同。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内部转让不涉及第三人(公司外、股东以外)的利益,股东之间

  • 一、公司法人能起诉股东吗,有何规定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当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等情形,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或追讨出资。《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