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伐林木罪一种违法性极强的犯罪行为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
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以上就是盗伐林木罪构成问题的回答。
二、"刑法,盗伐林木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看滥伐林木和盗伐林木的构成。 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盗伐林木以非法占有为目是指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本人承包或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的行为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两者的犯罪对象虽都是森林和其他林木,但在具体上却有分别。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在客观上存有实质性的区别。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法规为前提,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其规定要求的采伐行为,以及无证任意采伐具有所有权的林木或其他林木的行为;而盗伐林木行为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秘密采伐不具有所有权的森林或其他林木,因此,盗伐林木行为本身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性质。 三、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上虽都属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存有差别。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虽然不希望造成森林损害的发生,但是又不设法防止,而采取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然而,无论盗伐林木 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三、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与构成要件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滥伐或屡教不改的;
4、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如滥伐珍稀树木等。如果滥伐林木未达到数量较大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森林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2一5倍的罚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森林法》 第34条
四、"如何确定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是否构成犯罪方法探讨"
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滥伐属于自己所有权的林木,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其行为已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破坏了国家的森林资源,所滥伐的林木即不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应当作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四十五条
五、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六、未经批准伐木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必要条件嗎?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八、盗伐国有林的枝条是否构成盗伐林木的罪?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凡采伐林木,应当《森林法》,上述意见仅是法律的一般规定首先,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火烧枯死木”行为定性的复函》(林函策字﹝2003﹞15号)规定,数量较大的,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因此《森林法》的规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情节显著轻微的,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从轻;数量巨大的,包括采伐“火烧枯死木”等自然灾害毁损的林木,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后,依据刑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盗伐林木“数量巨大”、拘役或者管制。其次,分别定性为盗伐或者滥伐林木行为,并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并处罚金。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擅自采伐的,并处罚金,《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盗伐林木“数量较大”;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定罪量刑还得案件具体情况,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若盗伐枯立木,按照上述规定及案件具体情况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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