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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举证期限是多少?

来源:法否网 2025-02-20 12:06:05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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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举证期限是多少?
原告的举证期限是多少?

一、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期限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行政诉讼法中的举证期限如何确定?

1.原告或第三人提供证据的时间为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

2.因正当事由而延期提供证据的,一般情况下,延期提供证据的期限是延长至法庭调查。

3.特殊情况下,因正当事由延期提供证据的,原告或第三人的举证期限可延长至二审期间。

三、举证期限是多久?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一旦立案调查了,就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要是没有证据的话在诉讼中是站不住脚的,也极容易败诉。在举证阶段,当事人就要将自己掌握到的证据都上交,不要错过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认可。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送达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将告知指定的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协议举证期限的,可以达成协议,并经许可,协议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四、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法院在送达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法院将告知指定的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协议举证期限的,可以达成协议,并经法院许可,协议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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