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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12:18:40 2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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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法律规定

一、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的法律规范包括哪些条款?

按照《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第一章第三条的限定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拥有《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但是在流通经过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少数第二类医疗器械能够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3-

4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三条

二、医疗服务合同附随义务哪些法律规定是必需的?

医疗服务合同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照顾义务、以及保密义务、保护义务。与合同义务不同的是,这些义务虽然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为前提,但并非是在合同关系建立的时候就确定了的。

三、个人承包工程哪些为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

专业分析
个人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哪些部门参加初验?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分析
在正式竣工验收前,先举行一次工程初验,参与人员与正式工程验收一样。主要是让各方验收人员对工程先行进行检查评估,如有发现问题,施工单位也能及时整改完毕,这样就提高了正式验收的通过率。初验由建设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的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参加。验收小组由建设方代表主持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完成验收,作出单位工程验收结论。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五、技术合同的法律特征法律地位、合同、法律适用和法律制裁

技术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2、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等法律的调整。

3、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4、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六、承包合同管辖法院的规定。

法律分析
承包合同管辖法院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七、有3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签合同和收款。

你好,只要你们经营范围变更成功,通常不会有部门来追究的

八、小医疗器械公司的质量监督员应承担哪些法律职责?

询问者你好将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无检验出来。

九、"国家法律对技术人员保密协议有规定吗?"

你好,关于保密协议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具体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您可以电话咨询告知协议以得到更好的专业建议。

十、"医疗纠纷级别管辖原则"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将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影响范围三者结合起来作为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那么我国法律又是基于何理由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而作出如此的规定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特点来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审判往往需要由专业性强的审判组织来进行,案件的复杂性、法律关系的交叉性以及证据认定的专业性等这些业务要求决定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需要由级别较高的来管辖。同时虽然近来知识产权的案件有所增加,但是相比其他的民事纠纷而言还是处于数量比较少、案件分布分散这样一个状态,由中级人民管辖可以积累审判经验以及使执法尺度得到统一这样的效果。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管辖,划分刑事诉讼的审判级别管辖的标准有案件的性质、罪刑的轻重程度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涉及面和影响的大小、各级人民在审判体系中的地位和工作负担的平衡。刑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会给予较重的刑罚,而对于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相比而言要轻一点,这和设立刑法的目的是相关的。从《刑法》第213条至220条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来看,虽然知识产权犯罪会涉及到人身权利,但是主要还是通过财产权利来体现,而且这和公民的人身安全而言也是不同的,因此刑法给予的量刑也是较轻的。而罪刑的轻重程度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是级别管辖的划分标准之一,从这个角度而言知识产权罪犯案件由基层人民管辖是有一定的合理之处的。但是从整个诉讼程序的协调性而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知识产权犯罪的管辖存在着冲突之处,主要表现在首先,同样是知识产权案件,而民事案件由于大多数中级人民、高级人民都按专业分工的要求设有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的业务庭而由其管辖但是刑事案件却由基层人民管辖,这样就出现了管辖权制度的不协调。其次,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及到要追究刑事责任,这说明相比较一般的民事案件而言要严重,民事案件都由专业性更强的中级人民来管辖,那么刑事案件是否更应该由中级人民来管辖呢最后,从证据的角度来看,民事案件中的证据,只要求达到优势证据的程度即可,而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至少要排除合理怀疑,显然刑事证据要求比较高。由中级人民审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可能在判断的准确性方面存在优势,在执法统一度方面也可以取得一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213条至220条

十二、技术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又有其他合同,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和其他合同均发生争议的,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第四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以诉讼争议的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成果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中发现可能存在该无效事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其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利害关系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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