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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4-12-22 21:48:41 1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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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法律规定

一、医疗器械区域代理商合作协议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按照《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第一章第三条的限定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拥有《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但是在流通经过中通过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少数第二类医疗器械能够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3-

4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引用法规
[1《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三条

二、医疗服务合同附随义务都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医疗服务合同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照顾义务、以及保密义务、保护义务。与合同义务不同的是,这些义务虽然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为前提,但并非是在合同关系建立的时候就确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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