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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利有哪些构成要件摘

来源:法否网 2025-08-17 19:37:58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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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利有哪些构成要件摘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利有哪些构成要件摘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二、债权人代位权如何行使该权利?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三、代位权一种不具有人身性的债权

就是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具有可代位性,该债权不具有人身性,是指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不是只能够对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其他人也能够代位接受,比如说某人所享有的他人给付赡养费或者抚养费的权利则隶属具有人身性的债权

四、债权的成立要件什么是债权,债权有哪些要件?

法律分析

1、合同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2、侵权行为侵害权利而产生的的对待给付义务。

3、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而使他人利益受损的赔偿义务。

4、无因管理无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造成的损失的赔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债权的成立要件?”问题的详细解答。如需更多帮助,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困扰您的问题,将有专业律师快速帮您解答。相关补充1债权出质的生效要件?

1.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

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

3.质押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4.债务人不享有债务权或自愿放弃。相关补充2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具体如下

1、客观要件。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2、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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