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股权转让程序公司内部股权的转让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如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那么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内部股权怎么进行转让?
二、内部股权转让的程序法律条文及程序
内部股权转让的程序是股东之间达成合意,不需要经过任何股东的同意。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而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
三、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条件、程序和注意事项
为了使公司正常经营,或是获得投资,一般情况下,公司股权是可以合法转让的,许多公司也会选择在内部员工进行股权转让,这样可以获得更显著的经济效率。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内部股权转让条件?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程岩律师解析。
一、内部股权转让条件对于股权的内部转让,《公司法》没有规定明确的限制,但该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款规定应该是对前款规定的例外规定。这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相互转让其股权作出限制。公司章程属于公司自治,体现了股东的共同意志,只要不违背公司法和
四、股权转让交税如何缴纳股权转让的税费
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规定了股权转让怎么交税,具体如下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1]《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第十条
五、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六、股份转让的程序如何进行股份转让?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股权的转让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对于国有股份来说,因为拥有股份的原因或是性质上是会有些不同的,但是对于国有股份还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在国有股份转让的时候,我们可以看股份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并且知道股份转让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王劲松律师解析。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
七、股份转让如何进行内部股权转让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公司内部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公司内部变更登记(以下简称为公司登记),是指股权转让发生后,由公司将股权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股权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股权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其义务主体为公司,股权的行使需要通过公司来实现,因此,股权转让不能不考虑对公司的效力影响。如前所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并完成股权交付即发生股权变动效力,但效力所及范围仅限于当事人以及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对公司并未产生法律效力。股东名册常被作为股东行使股权的法律依据,公司股东名册予以变更时即对公司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且此种效力具有宣示性和对抗性,而非设权性和生效性。原因有以下两点1、股权作为一种资本权,公司立法不宜对其转让设置过多障碍。股东与公司人格,且无类似于股东之间的信赖关系,以公司登记作为股权变动的必要条件,实无足够理论支撑。
2、股权发生变动需要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名册予以变更登记,其实质是公司应尽义务所在,只要受让股东出示相关凭证,公司即应履行相应义务。当然,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怠于或者拒绝变更股东名册,或者因公司的过失导致股东名册的登记与事实不符的,可以视为公司已经明知新股东的身份,公司不得否认受让人的股东地位,受让人可以对公司主张股东的相应权利。
八、内部转让股权的程序
内部股权转让程序如下1、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72条
九、股份转让申请书应包含哪些?
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1、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2、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3、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性问题
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但是无论哪种私下订立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中规定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如果没有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有效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可以撤销。
十一、"内部股东转让股份,需要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书吗?"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流程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两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商定,并商定违约职责即缔约过失职责的承受;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流程及实体要求,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通常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受追讨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十二、股权转让诉讼程序,流程和申请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诉讼申请有哪些程序1、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申请强制执行应何时提出?申请执行时效指当事人请求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六个月。期限从文书规定履行义务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
3、何为执行中止?执行中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4、终结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四)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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