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司法文书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

来源:法否网 2025-01-25 09:05:34 4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

一、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针对政府的行政诉讼级别。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称作一般地域管辖,有时也称普遍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两种具体情形

1、《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选择其中之一进行诉讼时,按我国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可以就行政行为造成人身损失和财物损失都在同一法院诉讼,而不是分别提起诉讼。

2、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九条
[1]《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二、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具体有什么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被告不写答辩状怎么办?
广东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和认定是治安处罚还是治安处罚?
民法典法律对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投诉书范本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被告不写答辩状怎么办?

    2025-11-0114 人看过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 民法典法律对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2025-11-0134 人看过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和认定是治安处罚还是治安处罚?

    2025-10-3076 人看过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 广东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5-10-3014 人看过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 医疗事故投诉书范本

    2025-10-2949 人看过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