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法律规定有哪些?"
申请再审不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主要就是因为再审程序是不能够随意的启动的,而且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是应当再审的,也就是有法定的条件。
二、报案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报案是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之下,如果是义务人承诺履行义务或者是相关的权利人主张债权的情况之下,是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的。
三、申请鉴定是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债权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1]《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
四、"重新鉴定能否再次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风险提示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不得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五、司法鉴定是否中止诉讼时效
司法鉴定不是免费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16条
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结算代其支付的相关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16条
六、"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在法庭申请技术鉴定时未获同意,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当然了比如说对方说你欠条上的字不是他写的这就需要你申请笔迹鉴定了你不申请视为你同意对方的抗辩理由
七、应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鉴定结论是决定伤残赔偿金数额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伤残人员的获赔多少。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和审判当中,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在公安交警机关处理案件阶段,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到人民审理,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是对于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准许重新鉴定(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申请重新评残鉴定能否达到目的,关键在于被鉴定人的伤情是否与评残的具体标准相符合。因此,熟悉和掌握评残定级的具体标准对于案件当事人依是十分必要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1]《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八、"如何向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
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侦查人员接到异议申请后,应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补充申请或重新申请条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3日内作出不准予补充或重新鉴定决定,并将该决定通知申请人。符合补充申请或重新申请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作出准予补充或重新鉴定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九、行政诉讼中,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只能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且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申请重新鉴定(一)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因此,当事人也只能像民事诉讼那样,运用证据证明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确属不妥,让人民不予采信3、刑事诉讼中可申请重新鉴定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司法机关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往往都是肇事者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这样一来,在伤亡人数和无能力赔偿数额已确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据《刑事诉讼法》第121条、第159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第205条的规定,在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均可申请重新鉴定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121条
[2]《刑事诉讼法》 第159条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205条
十、公安局鉴定通知书是否代表最后鉴定?在签字后是否有权申请医院鉴定报告复印件?
你好!鉴定通知不是,可以要求阅卷,详细了解鉴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提出鉴定申请是否中断诉讼时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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