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复议 > 法院如何认定管辖权的归属

法院如何认定管辖权的归属

来源:法否网 2025-01-02 20:41:54 15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法院如何认定管辖权的归属
法院如何认定管辖权的归属

一、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另外,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
(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
(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
(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第二十一条,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引用法规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第二十一条

二、约定是否属于法院管辖的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

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以上便是管辖法院约定的相关

三、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如何认定管辖?

专业分析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刑事自诉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栖身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证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条

四、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逃脱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执行。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6.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的种类
行政复议和行政行政诉讼是同一个程序吗?
行政复议管辖规定是什么?它的管辖一般包括几种?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如何认定管辖权的归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

    2025-08-0116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按照《行政复议法》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行政复议的种类

    2025-08-0118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中的行政复议有哪些种类?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须满足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和行政行政诉讼是同一个程序吗?

    2025-07-315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行政诉讼是同一个程序吗? 关于这个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吗首先你得了解联系才能了解区别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认定、评价并作

  • 行政复议管辖规定是什么?它的管辖一般包括几种?

    2025-07-296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管辖规定是什么?它的管辖一般包括几种 行政复议管辖规定  1.由人民政府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1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省、自治区政府派出机关(即地区行政公署)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

  •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2025-07-2712 人看过

    一、你好关于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5、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 一、公安部怎么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以下(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

  • 一、对有哪些情形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1、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的税务行政复议不予受理;2、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3、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4、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受理;5、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6、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

  • 一、行政复议范围是什么,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须满足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

  • 一、《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二条一般是什么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引用法规[1《公安机关

  • 一、派出所处理的事情不公平应该向哪个部门去投诉 派出所处理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三、派出所不公平处理案件应该

  • 一、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资格条件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具有行政复议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组织;3、必须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即被申请人资格最终由行政复议机关确认。

  • 一、交警行政复议需向哪申请?如何申请 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办法  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

  • 一、行政复议具体应该去哪一个部门,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

  • 一、不服江宁公安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个机关提起 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 疆的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公安部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算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一、经侦大队有没有权力查公司的账,有哪些相关规定 经侦大队有权力查公司的账,但是需要相应的证件,符合法定的程序才可以。相关法律规定,搜查人员在进行搜查之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并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证件。二、哪些部门有侦查权 1、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权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

  • 一、税务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一、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复议申请书》(2份)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二)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三)代理人参加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二、办理流程(一)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

  • 一、负责行政复议的部门有哪些?行政复议是由政府的那个部门负责啊 1.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省、自治区

  •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样式是怎样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 一、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 

  • 一、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包括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