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之职有无时间规定

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之职有无时间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7-19 15:52:49 30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之职有无时间规定
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之职有无时间规定

一、"居委会代行行业主委员会职务时间规定"

1、这个说法是不对的。符合条件的应该设立居民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3、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4、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六条

二、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的规定,程序如下
(一)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三十户以上业主或者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二)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1、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

3、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

4、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

5、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四)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筹备组完成筹备工作后,召开业主大会15天前,将筹备工作在小区内公告。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相关《议事》、《管理公约》等文件、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和选举应当有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并同意。
(五)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法律规定"

1、业主委员会通常是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

2、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一般可以上升到5到11人;

3、业主委员会委员通常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

4、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五、"社区自治业主委员会最少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一般来说,村民多,居住分散,村委会承担任务重的,村委会成员应当多一些;村民少,居住集中,村委会承担任务轻的,村委会成员可以少一些。村委会成员少的可以为三人,多的可以达到七人,但不能少于三人,也不能多于七人。具体人数,各地可以本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为了便于讨论决定问题,村委会成员应为单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六条

六、业委会候选人公示及合法审批时间表

如果还有商量余地,能够考虑商量解决

七、"假证明合法化居委会如何检查和应对"

您好,无权。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八、"居委会政府机关提供一方下落不明的询问和限制"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居委会出具的书面手续仅仅是证明,在诉讼中仅是作为书面证据,法院还需其他证据才能裁判确定当事人可否下落不明。以上意见供参考采纳。如还有问题,请直接来电。

九、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人数限制?

您好,业主大会成立需要肯定的流程,建议询问政府部门。小区收停车费是正常的,除非买下停车位。希望帮到您!

十、业主委员会一届多久?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业主委员会应属非法人组织。原因如下

1、系依法成立并向政府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合同、履行合同;

3、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代表业主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进行投诉;

4、对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备有占有支配权。既然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相应的权利义务,则在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应有其诉讼地位,二者必须统一。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外地丢失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证件补办
户籍在四川但户口不在成都办理离婚手续会受法律制裁吗?
婚外情要怎么取证一般哪些证据是有效的?
户口迁移流程
异地补办身份证要带什么东西?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之职有无时间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异地补办身份证要带什么东西?

    2025-09-075 人看过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 户籍在四川但户口不在成都办理离婚手续会受法律制裁吗?

    2025-09-078 人看过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 户口迁移流程

    2025-09-073 人看过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 外地丢失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证件补办

    2025-09-078 人看过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 婚外情要怎么取证一般哪些证据是有效的?

    2025-09-066 人看过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